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的发生就会涉及误工费的赔偿问题

  交通事故的发生就会涉及误工费的赔偿问题,那么,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误工费该怎样赔付,有关的赔付就会涉及相关的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对方全责相应的赔偿就是全部,不过对于实际情况有时会出现较大的偏差,所以对于赔偿问题还是要回归实际。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误工费该怎样赔付,对于赔偿问题就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交通事故中误工费如何合理确定
  
  误工期间一般较为明确,进行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嘱是证明误工必要性的基础证据,如果住院,则住院时间和出院后医嘱证实的休息时间总和为误工期间。但特殊情况下也有例外,如因岗位特殊要求,受害人的伤、病与其从事的工作密切相关,在无医嘱或医嘱确定的休息时间不足以保障受害人恢复期正常工作状态时,法院可以依据单位误工证明等其他证据合理确定误工期间。
  
  如果当事人产生关于误工期间合理性的异议,在无医嘱或者误工时间明显过长的情况下,会参考公安部《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中关于医疗时限的规定,综合考量受害人的具体伤害情况、工作情况、医嘱休假情况等因素进行合理认定,必要时可以进行司法鉴定确定误工期间。
  
  误工费。一般来说,如果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依据证明确定误工费。如果要求的误工费过高,受害人应提供完税凭证,如果受害人提供的误工证明费用过高且无法提交完税凭证,又不能合理解释的,司法实践中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予以减少,并可参照本市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赔付。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予以确定误工费的多少。
  
  误工费的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人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根据这一规定,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其计算公式可以表述为:误工费赔偿金额 = 误工收入(天/月/年)× 误工时间
  
  交通事故中对方全责要求赔偿误工费是合理的,因为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如果受伤的,会影响自己正常工作,应该要求对方赔偿误工费。只要手续合理就可以进行权益的维护。
  
  
  
  
总结:交通事故的发生就会涉及误工费的赔偿问题,那么,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误工费该怎样赔付,有关的赔付就会涉及相关的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对方全责相应的赔...#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孩子的父母双亡监护人由谁担任
      孩子的父母双亡监护人由谁担任?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


·市监有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
      市监有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行政强制法实施前,原则上只有公安,国安,海关,工商,税务,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行政强制执行权,但目前行政强制法把这个范围抽象扩大了,有两种情况:违法建筑物、......


·如何判定组织淫秽表演罪?
      如何判定组织淫秽表演罪?如何判定组织淫秽表演罪?判定组织淫秽表演罪必须要满足四个要件,具体如下:(一)客体要件。组织淫秽表演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道德风尚和社会治安秩序。在社会上......


·女纸怀孕后合同到期咋办
      有的女职工前脚刚怀孕,紧跟着就发现自己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期限马上就要到了。而这个时候又担心用人单位会解除与自己的劳动合同,因而就显得很忧愁,甚至严重影响到了自己正常的生活工作......


·南宁警校学生盗窃国家赔偿怎么申请?
      国家赔偿在现在社会已经习以为常,最常见的就是因为有关机关的利用职权错判的错案冤案,给当事人的身心财产造成不可磨灭的伤害,因此按照规定应该给受害者一定的国家赔偿,下面我们以南宁警校学......


·遗嘱一定要给法定继承人吗?
      遗嘱一定要给法定继承人吗?一、遗嘱一定要给法定继承人吗?不是必须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交通事故的发生就会涉及误工费的赔偿问题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