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是否监护人不会被强制指定?

  是否监护人不会被强制指定?
  
  监护人直接关系到孩子的成长,所以在指定的监护人不想担任责任的时候是不会强制性要求其监护的。
  如果被指定的监护人不服指定,应当在接到通知的次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经审理,认为指定并无不当的,裁定驳回起诉;指定不当的,判决撤销指定,同时另行指定监护人。判决书应送达起诉人、原指定单位及判决指定的监护人。
  
  二、怎样确定未成年人的监护权
  
  对未成年人确定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确定又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未成年人的父母是他们的监护人。
  
  2、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或者与未成年人关系密切的、愿意承担监护责任,又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其他亲属和朋友作为监护人。
  
  3、若无上述法定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三、怎样确定精神病人的监护人
  
  对精神病人确定的监护人。从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角度来看,精神病人可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但法律规定的担任监护人的顺序是相同的。担任监护人的顺序是:
  
  1、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2、其他近亲属;
  
  3、关系密切的、愿意承担监护责任,并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其他亲属和朋友。
  
  4、若无上述法定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综上所述,如果监护人被认为非常不自愿而且对孩子的照顾甚至出现了不称职的现象一般都不会再强制性地要求其继续抚养或者监护了,因为这样的情况尽管让孩子有依靠生存却不能健康的成长。
  
  
  
  
总结:是否监护人不会被强制指定?监护人直接关系到孩子的成长,所以在指定的监护人不想担任责任的时候是不会强制性要求其监护的。如果被指定的监护人不服指...#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以哪种方式离婚这本来是可以由夫妻进行选择的,但现实中针对情况的不同,也就导致法律中明确规定了一些情况下必须通过协议或诉讼方式离婚。那其中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的情形有哪些呢?接下来,我......


·公租房遇拆迁,产权单位要收拆迁款,这合理吗?
      一、公租房遇拆迁,产权单位要收拆迁款,这合理吗?  公租房的所有权是归国家所有的,并不是归租户所有的,所以公租房拆迁的时候,补偿款应该属于所有权者拥有,但要对租户支付拆迁安置费用。 ......


·职务作品署名为法人可以吗
      职务作品署名为法人可以吗?职务作品署名为法人是不可以的,因为职务作品的署名权归作者。《著作权法》第十六条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


·刑事案件补充侦查一个月怎么算
      一、刑事案件补充侦查一个月怎么算?1、补充侦查的一个月期限是指从检察院退回之日起一个月,比如1月1日退回,2月1日到期。2月1日退回,3月1日到期,不计一个月有28日、30日还是31日,也不是工......


·看守所不宜羁押的疾病是什么
      看守所不宜羁押的疾病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规定:第十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


·在试用期内
      在试用期内,不管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其实彼此的权利都是相对要薄弱一些的,但在此期间双方都是享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如果在试用期内单位就发现员工并不能胜任这个岗位的工作,则也是可以......


是否监护人不会被强制指定?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