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行政处罚方式主要有几种?

  行政处罚方式主要有几种?
  
  一、行政处罚方式主要有几种?
  
  《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1、警告。 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从国家方面说,警告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正式意思表示,会对相对一方产生不利影响,应当纳入法律约束的范围;对被处罚人来说,警告的制裁作用,主要是对当事人形成心理压力、不利的社会舆论环境。适用警告处罚的重要目的,是使被处罚人认识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对社会的危害,纠正违法行为并不再继续违法。
  
  2、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适用于对多种行政违法行为的制裁。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占有的,通过违法途径和方法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没收非法财物,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财产和物品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
  
  4、责令停产停业。是行政机关强制命令行政违法行为人暂时或永久地停止生产经营和其他业务活动的制裁方法。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是行政机关暂时或者永久地撤销行政违法行为人拥有的国家准许其享有某些权利或从事某些活动资格的文件,使其丧失权利和活动资格的制裁方法。
  
  6、行政拘留。即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在短期内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性惩罚措施。由于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中最严厉的一种,因而法律对其适用作了严格的规定:
  
  1)在适用机关上,只能由公安机关决定和执行;
  
  2)在适用对象上,一般只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自然人,但不适用于精神病患者、不满14岁的公民以及孕妇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一周岁以内的婴儿的妇女,同时也不适用于我国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3)在适用时间上,为1日以上,15日以下;
  
  4)在适用程序上,必须经过传唤、讯问、取证、裁决、执行等程序。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除已列举方式规定了上述行政处罚外,考虑到这六种行政处罚可能不足以处罚行政违反行为,又授权法律和行政法规这两种全国性的法律文件可以创设六种行政处罚以外的其他行政处罚。由法律和行政法规新创设的行政处罚主要有通报批评、强制履行兵役、驱逐出境、撤销注册商标、注销城市户口等。
  
  二、行政处罚的分类
  
  1、人身自由罚:包括行政拘留。
  
  2、行为罚:主要形式有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等。
  
  3、财产罚:主要形式有罚款、没收财物(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
  
  4、声誉罚:主要形式有警告、责令具结悔过、通报批评等。
  
  综上所述,行政处罚不仅是对实际违法的公民的一种处罚和教育,更是给那些没有违法却也存在犯错可能性的公民的警醒,而根据不同的违法行为和情况,法律也规定了很多种相对应的处罚方式,只有这样才能够将处罚更加有效率在社会上适用。
  
  
  
总结:行政处罚方式主要有几种?一、行政处罚方式主要有几种?《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民政局办离婚有哪些手续办理
      民政局办离婚有哪些手续办理(一)申请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


·分居两年是不可以自动离婚的。但是一般来说
      分居两年是不可以自动离婚的。但是一般来说,达到这一条件的时候,是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请求离婚的,因为这是法律判许离婚的法定情形。当然,还可以通过两人的商量,直接去民政局领证离婚。总而言......


·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要判刑吗?
      近年来随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数量的逐年增加,被犯罪分子侵害的人数也越来越多。被害人的个人信息被犯罪分子所泄露,导致自己的平常的生活安宁完全被打乱,不仅造成了精神上的痛苦,有的甚至......


·原单位劳动合同解除终止证明有什么用解除劳动合同证
      原单位劳动合同解除终止证明有什么用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是用人单位规避用工风险的一种证明材料。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是为了避免日后与劳动者引起不必要的纠纷,是用人单位规避对用工风险的一种......


·我国民事诉讼证据种类有哪些
      我国民事诉讼证据种类有哪些人与人之间相处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有时候会因为各种因素而产生纠纷,这些就属于民事纠纷,一旦遇到需要解决这些民事纠纷的时候,我们就需要用到法律的相关知识,......


·侵犯商业名誉权法律规定的侵权后果?
      侵犯商业名誉权法律规定的侵权后果有哪些一、侵犯商业名誉权法律规定的侵权后果有哪些?侵犯商业名誉权法律规定的侵权后果有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民法通则......


行政处罚方式主要有几种?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