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解除劳动合同原件有什么用?

  一、解除劳动合同原件有什么用?
  
  
  1、办理退工手续;
  
  
  2、办理失业金核定手续;
  
  
  3、办理社保停缴手续。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采用这种方式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合同的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办理离职手续。
  
  
  第二,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 在试用期内的;
  
  
  (2)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三、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要注意什么?
  
  
  单位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时的注意事项:
  
  
  1、会涉及到领取失业救济金的问题,所以解除合同证明书一定要标明是对合同终止或者公司提出解除。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3、在此过程中,公司有劳动违法行为,可直接向公司的工商注册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处理或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解决。
  
  
  四、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哪些?
  
  
  1、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实体、程序上的限定条件,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内容、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禁止性、强制性规定即可。若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具体又可以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
  
  
  3、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概要: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用人单位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主要包括过错性辞退、非过错性辞退、经济性裁员三种情形。
  
  
  解除劳动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所起到的作用和法律效力都是一致的,也就是在一不小心丢失了解除劳动合同原件的情况下,职工完全能够返回原用人单位,恳求人事部门再重新补办一份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劳动关系转移、变更和终止过程当中的有些书面证明都是非常重要的手续,离职时务必要求公司出具。
  
  
  
  
总结:一、解除劳动合同原件有什么用?1、办理退工手续;2、办理失业金核定手续;3、办理社保停缴手续。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网贷不还钱会被起诉吗
      网贷不还钱会被起诉吗首先,如果当事人的欠账行为是贷款业务的,那么在逾期未归还的,银行方面会进行起诉,法院会判决欠款人归还。如果欠款人不履行法院判决,那么法院会采取强制措施,这种强制......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


·一、法律遗嘱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法律遗嘱的规定是怎么样的?法律遗嘱的规定是由遗嘱人口头表达的而不是以其他方式记载的遗嘱。有法律效力的口头遗嘱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第一,必须在不能以其他方式设立遗嘱的微机情况下......


·净身出户不付抚养费可以吗?
      离婚主要涉及到两个大问题,一个是离婚财产的分割问题一个是离婚子女的抚养问题,财产分割协商一致之后,就需要协商子女的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子女抚养费......


·拆迁自建房手续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吗?
      一、拆迁自建房手续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吗?拆迁自建房手续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农村居民申请拆迁自建房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农村居民年龄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且符合分家条件;2、农村居民建房必须......


·一、夫妻离婚房产未过户债务该如何偿还?
      一、夫妻离婚房产未过户债务该如何偿还?夫妻双方离婚的,后面的双方就是没有关系了,在这时候如果一方出现了债务的问题,而且需要将房子抵押才能够解决的话,这时候因为房子还没有过户的状态下,......


一、解除劳动合同原件有什么用?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