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民事诉讼法院开庭程序是什么

  
  一、民事诉讼法院开庭程序是什么
  
  
  1、 宣布开庭。
  
  
  2、核对当事人身份
  
  
  原告(或上诉人)向法庭陈述自己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籍贯、职业、住所地(是诉讼代表人的陈述姓名、职业、住所地;是法定代表人的陈述姓名、职业、单位住所地)。委托代理人向法庭陈述自己的身份及代理权限。
  
  
  被告 (或被上诉人)、第三人(或原审第三人、原审原告、原审被告)及委托代理人向法庭陈述自己的身份。
  
  
  3、审判长询问当事人对出庭人员的身份有无异议。
  
  
  4、 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名单
  
  
  5、 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鉴定人(或勘验人、翻译人)回避。
  
  
  二、民事诉讼的特性
  
  
  具有公权性,与调解、仲裁这些诉讼外的解决民事纠纷的方式相比,民事诉讼有如下特征:民事诉讼是以司法方式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纠纷,是由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解决民事争议。它既不同于群众自治组织性质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以调解方式解决纠纷,也不同于由民间性质的仲裁委员会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
  
  
  强制性是公权力的重要属性。民事诉讼的强制性既表现在案件的受理上,又反映在裁判的执行上。调解、仲裁均建立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只要有一方不愿意选择上述方式解决争议,调解、仲裁就无从进行,民事诉讼则不同,只要原告起诉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无论被告是否愿意,诉讼均会发生。诉讼外调解协议的履行依赖于当事人的自觉,不具有强制力,法院裁判则不同,当事人不自动履行生效裁判所确定的义务,法院可以依法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是一种具有公权性与强制性的一种诉讼类型,是一种由法院代表国家行驶解决民事纠纷的存在。在进行民事诉讼上诉状的书写时,需要注意一定的细节,才能得到一定的法律效力,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的权利以及利益。
  
  
  
  
总结:一、民事诉讼法院开庭程序是什么1、宣布开庭。2、核对当事人身份原告(或上诉人)向法庭陈述自己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籍贯、职业、住所地(是诉讼...#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合同到期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应该怎么写
      合同到期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应该怎么写你与我单位订立了 (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劳动合同,合同期内从事工作。根据《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按下列第 ......


·印章笔迹时间鉴定的规定是什么?
      一、印章笔迹时间鉴定的规定是什么?印章笔迹时间鉴定的规定是根据2000年司法部《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试行)》(目前并未失效)第十条文书司法鉴定:运用文件检验学的原理和技术,对文书的笔迹、......


·住房公积金继承规则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继承规则是什么?住房公积金继承规则是对于个人公积金账户上的余额可以进行继承。公积金的继承要求规定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


·证明婚外情的证据有哪些
      现如今,婚外情是导致夫妻离婚的重要原因之一,而此时婚姻中的无过错中,需要实际对方有婚外情的证据,只有利用证据加以证明,在离婚的时候,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利益。那到底证明婚外情的证据有......


·移送管辖后立案时间是什么时候
      移送管辖后立案时间是什么时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中的相关规定:第六条 第一审人民法院收到起诉书或者执行申请书后,经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在七日......


·十堰工伤鉴定多少钱,鉴定要交哪些材料?
      我们都知道,由于一些工作的性质或者是工作的环境条件,员工很可能在工作过程中受伤。遭受了工伤以后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要求工伤赔偿,但是需要到专门的诊断机构诊断,确认工伤以后才可以。很......


民事诉讼法院开庭程序是什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