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湖北省工伤认定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湖北省工伤认定流程是怎么样的?不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进行赔偿的,1、《工伤认定办法》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 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规定》指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3、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认定决定包括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和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二、相关法律规定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在实际生活当中,如果发生工伤的话,那么进行认定,主要是为了存在一个法律依据,日后如果不赔偿的话,也可以提出申请诉讼的,但是一般情况下不进行工伤认定,那么用人单位就有理由拒绝你的赔偿申请,所以这种情况下是存在着极大风险。
  
  
  
总结:一、湖北省工伤认定流程是怎么样的?不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进行赔偿的,1、《工伤认定办法》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上海眼睛工伤鉴定标准等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上海市我国经济发展最好、最繁荣的的地区,也是承载着很多年轻人的梦想的地方。很多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以及博士生都会到这里来求职,实现他们的梦想。但是,在工作中,由于意外或是其他原因,......


·没签劳动合同辞职不批怎么办
      没签劳动合同辞职不批怎么办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已经违法,当事人可以要求赔偿,用人单位需要自第二日起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提前三十天提交书面通知即可,无需用人单位同意,可解除劳动......


·房屋租赁纠纷归哪个部门管?
      房屋租赁纠纷归哪个部门管?首先可以找当地的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解决,也可以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问题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租房纠纷的处理办法:1、租房纠纷协商解决房......


·执行案件举证责任规定是什么?
      执行案件举证责任规定是什么?(一)民事案件举证责任1.当事人举证责任。《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2.人民法院举证责任。《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


·河北省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规定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河北省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规定的立案标准是什么一、河北省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规定的立案标准是什么?(一)在人民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以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巳被依法查封、扣押或者已被清点......


·违规停车罚款多少
      违规停车罚款多少钱,怎么扣分随着城市机动车的增多,如果不对机动车的停放问题作出合理的安排,那么就会很容易引起城市交通的混乱。因此在我国,将机动车违规乱停的行为规定为了交通违章行为,......


一、湖北省工伤认定流程是怎么样的?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