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恶意抢注商标权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恶意抢注商标权的规定是怎么样的?恶意抢注商标后果是影响到原来商标所有人的一些基本的经营行为,“恶意抢注”申请人成为合法所有人之后,即会利用其注册商标的占用权,禁止他人使用原本属于自己的商标或利用其处分权对被抢注者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如果这些目的不能达到,则会提起侵权之诉或向工商行政管理商门举报并索取赔偿。二、商标被恶意抢注如何认定构成“恶意抢注”的要件有以下几点:(一)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是主观要件“恶意抢注”申请人是把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提出申请,这种行为的本身,就已经侵占了他人的劳动成果,如果注册成功,无异于用合法的方式偷窃。更为严重的是一旦注册成功,“恶意抢注”申请人成为合法所有人之后,即会利用其注册商标的占用权,禁止他人使用原本属于自己的商标或利用其处分权对被抢注者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如果这些目的不能达到,则会提起侵权之诉或向工商行政管理商门举报并索取赔偿。现实的问题是,如何认定这一主观要件的成立?我们不可能深入到申请人的内心世界,去了解他们主观愿望是否为了不正当利益而只能通过现象去剖析他的本质。哪些现象可以分析出来呢?一是看他注册成功后是否自己使用,即用在自己的产品上,这种产品是否和被抢注人的产品属同类或近似产品;二是是否对被抢注人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三是是否直接控告被抢注入侵权,并提出赔偿请求。通过这几方面的分析,如果“抢注”申请人注册商标,主要不是自己使用,甚至自己并没有产品,而后高价转让或向被抢注人提出赔偿请求,我们便可以准确认定他的主观目的,就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二) 申请人采取了不正当手段,这是行为要件不正当手段,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以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在商标注册申请书和提供的相关材料中不真实地填报了有关事项,但是对于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而言,不可能对申请书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作出审查。因此,认定不正当手段,只可能在异议程序或在以后的被抢注人申请撤销该商标的程序中,由被抢注入提出证据,证明申请人采用了不正当手段。待。我们国家是打击侵犯他人权利的行为,这种权利当然是,也包括商标的注册权,如果他人的目的不纯,抢先都要进行商标权的注册,那就属于违反了法律的侵权行为,这个时候所带来的后果也就是面临着民事赔偿,也可以向工商部门进行举报。
  
  
  
总结:恶意抢注商标权的规定是怎么样的?恶意抢注商标后果是影响到原来商标所有人的一些基本的经营行为,“恶意抢注”申请人成为合法所有人之后,即会利用其注...#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遗嘱继承人范围是怎样的
      每个公民的亲戚都是很多的,虽然我们知道作为有血缘关系的亲戚是可以相互继承遗产的,但这里也会根据亲疏远近的不同,而具体划分了遗嘱继承人的范围。那到底我国规定的遗嘱继承人范围是怎样的呢......


·非实体权利义务主体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行不行?
      非实体权利义务主体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行不行?我们知道,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是指因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案件审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并受人民法院裁判......


·夫妻离婚房子不过户可以不
      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后,两人之间的财产问题就必须要解决清楚,其中就包括离婚后房产过户的问题,两人离婚后,房产只能归一方所有,但是很多人在离婚后不想办理房产过户。离婚房子不过户可以不?......


·股权转让的所得税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股权转让的所得税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股权转让的所得税的相关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规范税务机关、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征纳行为,维护纳税人合法......


·百货批发购销合同范本
      百货批发购销合同范本百货批发购销合同甲方(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


·肇事逃逸重伤自首会怎么判刑?
      肇事逃逸重伤自首会怎么判刑?肇事逃逸重伤自首会怎么判刑?交通肇事逃逸,涉嫌交通肇事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自首可以从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恶意抢注商标权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