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北京城区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北京城区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二、征地工作程序1、告知征地情况。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3、组织征地听证。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关于城区的征地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广大群众可以以此为参考。若是其他省份或者属于农村户口的群众还应当到当地政府机构进行确认,以自身情况为主。在征地补偿的过程中也应当积极配合当地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工作,促进民众和政府的关系,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总结:北京城区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借条与欠条的区别
      1、含义及其相应法律关系不同:借条一般反映为法律上的借款合同关系,借条是借款合同的凭证;而欠条则是一种比较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2、产生的原因不同: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但欠......


·要求加班,加班工资怎么算
      要求加班,加班工资怎么算一、要求加班,加班工资怎么算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员工的加班费计算方法有如下三点规定:(一)8小时外加点:根据1995年5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职工工......


·鱼粉购销合同应该怎么写?
      鱼粉购销合同应该怎么写?鱼粉购销合同甲方(供方):__________乙方(需方):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债务重组主要方式是什么?
      债务重组主要方式是什么九种基本方式包括:1、债务转移;2、债务抵销;3、债务豁免;4、债务混同;5、削债;6、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7、债务转为资本;8、融资减债;9、修改其他债务条件。一、债务......


·软件著作权登记注意什么事项
      软件著作权登记注意什么事项针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我国采取的是登记制度,这点与其他作品著作权的规定不同,您需要注意。而在实际申请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时候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此时究......


·增加认缴资本股东协议需要由工商登记机关审查吗?
      增加认缴资本股东协议需要由工商登记机关审查吗?不需要的,认缴资本指的是个人独资企业在办理工商登记的时候承诺要出资的额度,但实际上不需要通过银行或是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因为个人独资企业的......


北京城区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