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无效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情形有哪些?

  一、无效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情形有哪些?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的方式强迫职工在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上签字的。
  
  (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不符合实际情况
  
  (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约定的条款不符合法律规定,侵犯职工权益。
  
  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模板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______同志系我单位员工,性别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参加工作,____年___月起在我单位工作,已签订劳动合同。现因(请选择如下其中一项打“√”):
  
  □1、协商一致解除(由用人单位提出)
  
  □2、协商一致解除(由个人提出)
  
  □3、劳动者单方解除
  
  □4、劳动者试用期内解除
  
  □5、用人单位裁员
  
  □6、因用人单位违法,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
  
  □7、因劳动者违法或严重违反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
  
  □8、因劳动者非过失性原因,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 (劳动合同法40条规定)
  
  □9、其他: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单位决定从 年 月 日起与该同志解除劳动合同。该同志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为 元人民币,依据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依法支付其经济补偿共计 元人民币,工资发至 年 月份,特此证明。
  
  员工签名: 用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其实,可能也有少部分的职工自己伪造的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就是这种劳动合同证明在法律上也是无效的。等于说是欺上瞒下,职工在中间既欺骗了新的用人单位,又瞒着原来的用人单位在外面建立了新的劳动关系。因此,是因为什么样的原因终止劳动关系的,就按照正常的情况写证明就行了,没有必要伪造假的劳动合同证明。
  
  
总结:一、无效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情形有哪些?(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的方式强迫职工在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上签字的。(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不符...#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工程质量评定结果材料有哪些
      工程质量评定结果材料有哪些?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需求在不断增长,工程也越来越多。人们不像以前一样,追求温饱问题,而且越来越看重精神生活,那么人们对质量的要求也随着增长,工程的......


·离婚少分不分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少分不分财产的情形有哪些?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


·产假工资是公司出还是社保局?
      产假工资是公司出还是社保局?这个问题的前提是要确定公司是否帮你购买了生育保险,由于现在国家规定公司购买的社保必须是五险(养老、生育、工伤、失业、医疗),不能独立购买,所以如果你一定要......


·私企偷税漏税处罚是怎么样的?
      私企偷税漏税处罚是怎么样的?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二百零一条、第二百零三条、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零八条、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


·一、前夫死后孩子的监护人由谁担任?
      一、前夫死后孩子的监护人由谁担任?前夫死后也就是孩子的父亲去世,但是母亲尚在,当然由母亲担任监护人。夫妻离婚,并不取消不跟孩子一起生活的另一方的监护权。根据相关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


·一、公司拖欠工资我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公司拖欠工资我可以随时辞职吗?可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员工可以随时辞职的情形有:(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


一、无效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情形有哪些?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