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夫妻双方到了离婚的地步

  夫妻双方到了离婚的地步,有很多种原因,比如某一方出轨,感情不和经常吵架等等。不管是哪一种,在离婚之时总要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想必大多数人都不知道到底哪些是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哪些在两个人结婚后依然是属于个人的财产。接下来,我们就为您详细说说。首先,夫妻两个人的基本工资包括奖金和红包等肯定是夫妻的共同财产,还有各种津贴、购房补助、互助金等以各种名义出现的收入,这些都被定义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其次,从事一些生产和经营方面的收益,比如开了一家店或开了一家公司。其中的劳动收益和资本收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资本收益中的股份、股权还有股票债券收入等。还有知识产权收益中,由知识产权而获得的一些经济利益,也是夫妻共同财产。最后,在夫妻两个人还没有离婚的时候继承的财产;并且继承的财产一定要是取得了所有权的财产。如果夫妻两个人还没有离婚的时候,没有实际取得财产权,即继承财产的合同没有产生法律效应,那么这份财产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呢?《民法典》里规定,某一方的在两个人结婚之前的财产;某一方因为身体受到伤害,比如患病、摔伤等,获得的医疗费和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相关费用,都不是夫妻共同财产。遗嘱或者继承权的合同上明确规定了只归夫妻两个人的一方的财产也是属于个人财产。还有某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要值得注意的是,有的东西要视实际情况而定。比如女方收藏的高价值女式钻戒,收藏价值很大,就不能仅仅因为是女性款式而把它归于女方个人财产。
  
  
  
总结:夫妻双方到了离婚的地步,有很多种原因,比如某一方出轨,感情不和经常吵架等等。不管是哪一种,在离婚之时总要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想必大多数...#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法律规定证人作证要有证据吗?
      法律规定证人作证要有证据吗?收集证人证言的途径应遵循“询问证人”的程序。询问证人可以到证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但必......


·使用假币罪的主观构成要件和客观构成要件是什么
      使用假币罪的主观构成要件和客观构成要件是什么?1、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持有、使用伪造的货币,数额较大的行为。2、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即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仍......


·最新韶关市妨害公务罪量刑标准
      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妨害公务罪的对象是特殊的,所以针对不同的对象不同的地区,我国对于妨害公务罪的量刑标准也是有所不同的,下面您就跟网站的我们仪器来看看韶关市妨害公务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刑事案件律师什么时候介入比较好?
      刑事案件律师什么时候介入比较好??律师越早介入越好。刑事诉讼中,律师的义务是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出对嫌疑人或被告人有利的相关证据,以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利。具体地说,律师的权利表现在......


·离婚了女方不出钱抚养女儿怎么办
      离婚了女方不出钱抚养女儿怎么办离婚了不人那么简单,涉及到财产问题和子女抚养费的问题的纠纷很多,很多都是因为这两个问题导致离婚不成功,事先约定好的抚养费,结果却出现了离婚了女方不出钱......


·借款中的利息约定不清楚要怎么办
      借款中的利息约定不清楚要怎么办一、借款中的利息约定不清楚要怎么办利息条款或约定是民间借贷合同的重要内容,但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具有互助性质,因合同当事人之间本身具有的特定关系,利......


夫妻双方到了离婚的地步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