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怎么缴税?
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怎么缴税?
一、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怎么缴税?
纳税人在转让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一并转让其所占土地的使用权的,按照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
纳税人仅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应按销售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缴纳增值税,具体分以下两种情况:
(1)根据财税〔2016〕47号文件规定,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2)纳税人发生除财税〔2016〕47号文件规定情形以外的转让土地使用权行为,一般纳税人应以销售额全额按适用税率即11%计算缴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以销售额全额按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同时一并销售附着于土地或者不动产上的固定资产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7号)规定,自2011年9月1日起,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同时一并销售的附着于土地或者不动产上的固定资产中,凡属于增值税应税货物的,应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凡属于不动产的,应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销售不动产”税目计算缴纳营业税。
纳税人应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货物和不动产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或核算不清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增值税应税货物的销售额和不动产的销售额。
纳税人销售不动产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八款: 1、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3、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应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十款: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不含自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上述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综上所述,纳税人手中的土地使用权在平时的利用中产生的利益往往都是基于国家赋予其土地资源的基础上之上的,所以作为回报就应该以缴纳税收的形式来偿还给国家经济的发展需要,而转让土地使用权时所要缴税的部分要按照不动产的销售类型来征收。
总结: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怎么缴税?一、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怎么缴税?纳税人在转让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一并转让其所占土地...#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
More>>
·将招摇撞骗和抢劫合并处罚是什么?
将招摇撞骗和抢劫合并处罚是什么?一、将招摇撞骗和抢劫合并处罚是什么?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
·交通骨折痊愈伤残等级标准是什么?
交通骨折痊愈伤残等级标准是什么?一、交通骨折痊愈伤残等级标准是什么?交通骨折定为十级伤残,具体情况如下:1、尺骨或桡骨粉碎性骨折。休息满4个月可做鉴定,看肌电图:尺、桡骨神经......
·最新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既遂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既遂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刑法》第三百五十五条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川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
·在上海这个高压城市中,对于这些职工而言,医疗,住房,养老等等
在上海这个高压城市中,对于这些职工而言,医疗,住房,养老等等都是需要考虑的问题,所以五险一金带来的福利就更受职工的关注,那么上海市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有多少,我们在这里给上海市的高压......
·代通知金只有在符合以下情形之一时才可能予以支付:
代通知金只有在符合以下情形之一时才可能予以支付:第一种:员工医疗期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需注意:1、......
·侵犯商业秘密的法条是怎样的?
侵犯商业秘密的法条是怎样的?一、侵犯商业秘密的法条是怎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怎么缴税?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