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信用卡诈骗网上通缉量刑标准是什么?

  信用卡诈骗网上通缉量刑标准是什么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所谓情节严重,是指诈骗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这里的数额巨大,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诈骗5万元以上者。至于其他严重情节,主要是指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伪造后又使用的;使用信用卡进行诈骗的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多次使用信用卡进行诈骗,屡教不改的;因其诈骗行为造成他人公私财物的巨大损失的;因其行为造成恶劣的影响的;等等。所谓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诈骗数额特别巨大以及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标准,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20万元。至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主要是指以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犯罪为常业的;属于累犯、惯犯或多次作案的;具有多个情节严重的情形的;因其诈骗行为造成他人特别严重的经济损失或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利用诈骗财物进行其他严重刑事犯罪的,因其行为造成特别恶劣的影响的;等等。可以查信用卡诈骗罪网络通缉名单吗1、这个只有公安系统人员查询,其他人员无法查询。2、公安部对重大在逃犯罪嫌疑人实行“A、B级通缉”,将公安部通缉令分成“A级”、“B级”两个等级。(1)公安部A级通缉令:是为了缉捕公安部认为应该重点通缉的在逃人员而发布的命令,首先通过A级通缉令通缉的重大在逃犯罪嫌疑人必须能够明确锁定要抓捕的犯罪嫌疑人,其次必须是案情重大应当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A级通缉令是在全国范围内发布的级别最高的通缉令。【A级通缉令的悬赏金不少于5万元且不封顶】2)公安部B级通缉令:是公安部应各省级公安机关的请求而发布的缉捕在逃人员的命令!B级的悬赏金不少于一万元。对抓获《公安部通缉令》(B)级被通缉人或者提供关键线索的有功单位或个人,则申请发布通缉令的省级公安机关给予奖励。信用卡诈骗通缉流程信用卡诈骗是一个比较严重的刑事案件。在当今社会虽然信用卡,特别的方面但是既然给你方面你就得知道珍惜,如果恶意透支,不还,那么银行回取消你的超前预知的。事情情节比较严重的情况下,还会判有期徒刑,从此就是信用黑名单。
  
  
  
总结:信用卡诈骗网上通缉量刑标准是什么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辩护与斡旋受贿罪的区别是什么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辩护与斡旋受贿罪的区别是什么不同之处在于主体不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而斡旋受贿罪的犯罪主体是国......


·划痕险上限是多少钱具体标准是什么?
      划痕险上限是多少钱具体标准是什么现在越来越多的人热衷于买车了,那么我一般在买完车的同时就会给自己的爱车上保险。通常来说划痕险都是附加险,是买其他保险附送的。其实对于这个保险来说很多......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有哪些情形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有哪些情形《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第二章头颈部损伤第五条帽状腱膜下血肿头皮撕脱伤面积达20平方厘米(儿童达10平方厘米);头皮外伤性缺损面积达10平方厘米(儿童达5平方厘......


·一、三年没给抚养费判刑吗?
      一、三年没给抚养费判刑吗?三年没给抚养费属于民事纠纷,不会判刑。什么是孩子抚养费我国《婚姻法》规定,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用,上述费用应当和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


·上班时间脑溢血算不算工伤?
      上班时间脑溢血算不算工伤?一、上班时间脑溢血算不算工伤?不算工伤,脑溢血属于疾病,并不属于工伤的认定范围,根据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


·环境污染责任免责事由具体?
      环境污染责任免责事由具体有哪些1、不可抗力《环境保护法》中规定的不可抗力免责条件,加了诸多的限制。为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且由加害人及时采取了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致......


信用卡诈骗网上通缉量刑标准是什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