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保险条款约定不明的处理

  合同法是以意思自治、平等协商为基本原则的,但为了促进交易活动的标准化、便捷化,减少缔约时间,我国法律允许格式条款的存在。所谓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所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保险条款即属典型的格式条款。

  

    由于格式条款具有“单方事先决定”的性质,其普遍使用容易产生不公平的结果,一方很容易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把不公平的条款强加给对方。法律为平衡合同双方的利益关系,通常规定,在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时,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我国《合同法》第四十一条、《保险法》第三十一条均作出了这样的规定。本案中,张某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人身保险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故合法有效。张某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交纳保险费后已履行了合同义务,保险公司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承担保险责任。然而,就该具体事故而言,张某在驾车途中发现车辆有故障,下车查看,在此期间发生意外致死,是否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在驾驶车辆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伤害?对此保险合同并无明确约定或特别解释,保险合同的免责条款中亦没有特别说明。双方对此存在两种不同的解释,且均属通常理解,完全可以适用上述法律规定,作出对受益人有利的解释,即:“驾驶车辆过程中”应理解为驾驶车辆的整个过程中,即从出发地到目的地的过程中,包含驾驶过程中检修车辆的行为。据此,该事故属于保险公司的理赔范围,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向受益人给付保险金。

  

    本案并不复杂,但却再一次提醒我们,格式条款不等于一方垄断,其对合同双方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合同提供方而言,首先要公平合理地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确保合同公正、合法,还必须充分履行告知义务,尤其是限制对方权利、增加其义务的条款,更应当明确地提请对方注意。从合同接受方而言,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全面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对于不明确的事项应当要求合同提供方予以说明,确保自己理解并接受合同条款。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格式合同的积极作用、抑制其消极作用,使其在经济活动中的价值实现最大化。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三十一条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应当作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总结:合同法是以意思自治、平等协商为基本原则的,但为了促进交易活动的标准化、便捷化,减少缔约时间,我国法律允许格式条款的存在。所谓格式条款,是当事...#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眼镜商标侵权诉讼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眼镜商标侵权诉讼需要提供哪些证据?1、身份证据。要证明原告的身份。比如原告是公司还是个人,住址在哪里。被告是个人还是公司,地址在哪里。只有证明原告和被告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原告和被告,法......


·办理协议离婚之后反悔应该怎么办
      办理协议离婚之后意味着夫妻双方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而此时之前签订好的离婚协议书也具有了法律效力。但在这样的情况下,也是有可能出现一方甚至双方反悔的情况,那要是遇到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


·追讨欠款的法律程序是怎样的
      追讨欠款的法律程序是怎样的?我们都知道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生活中总是有欠债不还的情况。针对这一现象很多人碍于人情会放弃对自己的欠款进行追讨。也有人对自己的债务进行追讨了,但债务人......


·处理措施
      处理措施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发生的交通事故,如果当事人有醉酒驾驶行为,已经构成......


·假冒伪劣产品是不是假一赔十?
      假冒伪劣产品是不是假一赔十?法律上没有规定,这属于商标的承诺,发现假冒伪劣产品商家要1赔10。假一赔十”属于商家自愿做出的承诺,是有利于消费者不利于商家自己的,对不利于自己的规定,法律不会......


·合同欺诈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合同欺诈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一、合同欺诈的构成要件有哪些所谓欺诈,就是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故意告知对方虚假的情况,欺骗对方,诱使对方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而与之订立合同。欺诈的种类很多,例......


保险条款约定不明的处理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