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合同到期不按合同办离职的可行性有多大

  合同到期不按合同办离职的可能性有多大1丶劳动合同到期,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期满的情况,如果双方没有续签劳动合同,则双方的劳动关系自合同到期之日起终止,这并不以劳动者所从事的是技术工作而转移。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且由于法律并未规定劳动者不再续签劳动合同,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即使出现工作未予交接的情况,责任也应由公司承担。2丶如果说公司还有一个月半月工资没发给劳动者,违反了《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的规定,劳动者应该理直气壮的要求公司立即补发,也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规定,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除要求公司补发被拖欠的工资外,还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不能作为所谓的补偿奉送给公司。3、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的规定,公司还应该向劳动者支付未签合同而应该支付的经济补偿,执行标准也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4、如无特殊工作需要交接,可以对公司的要求不予理睬,但即使确实需要本人回公司交接工作时,交接期间劳动者有权要求公司支付二倍的工资。合同的作用不仅是自己利益维护的基础,最为关键的就是如果自己合同到期就可以进行离职,在法律意义上劳务双方已经没有了实质的联系,所以对于当事人来说,如果自己的利益维护出现问题,可以寻求有关部门的帮助来解决自己相应的问题。
  
  
  
总结:合同到期不按合同办离职的可能性有多大1丶劳动合同到期,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期满的情况,如果双方没有续签劳动合同,则双方的劳动关...#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向北京商标局提出确认恶意抢注商标应该如何认定?
      向北京商标局提出确认恶意抢注商标应该如何认定?一、向北京商标局提出确认恶意抢注商标应该如何认定?《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


·有限合伙人退伙有哪些情况
      有限合伙人退伙有哪些情况《合伙企业法》第七十八条有限合伙人有本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至第五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根据有关条文的规定,有限合伙人的法定退伙情形:(1)作......


·武汉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是怎样的
      一、武汉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以前开业主大会的门槛是小区入住率必须达到50%,现在按照“条例”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就可以成立业主大会:业主专有部分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50%......


·如果在高速追尾怎么处理?
      如果在高速追尾怎么处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追尾事故应按以下流程处理:1、如果没有严重的财产和人员损伤,车辆可以移动的情况下应该先将车辆移至紧急停车带,开启警示灯,并在后方100米处设置醒......


·录口供不认罪该怎么定罪?
      公安机关在抓获犯罪嫌疑人的时候除了要寻找到客观的证据以便将其绳之以法以外,还会对其进行审问并期望从嫌疑人口中获得最直接的口供证据,但是也有很多嫌疑人在这个时候仍然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表......


·法定退休年龄是多少岁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
      法定退休年龄是多少岁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


合同到期不按合同办离职的可行性有多大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