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第一监护人是否法定监护人

  第一监护人是否法定监护人
  
  
  一、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二、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 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 兄、姐;
  
  
  (三)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 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三、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四、没有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监护人的,法定第一监护人
  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监护人的职责是依法履行对被监护人的义务,保护其依法享有的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具体意见(试行)》第十条规定,监护人的法定监护职责是:
  
  
  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
  
  
  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3、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
  
  
  4、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诉讼;
  
  
  5、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
  
  
  6、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义务监护人员负有保护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义务。在实施义务教育中,初中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主要应承担如下义务和责任:
  
  
  1、必须按时送适龄的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入学;
  
  
  2、必须保证适龄的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接受完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不得让他们中途停学;
  
  
  3、应按规定,交纳政府规定的义务教育杂费;(生活确实困难,无力支付杂费的家庭可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减免)。
  
  
  4、必须创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配合学校教育好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使孩子能健康成长。根据《义务教育法》第十五条规定,对于那些未经批准,拒送子女或被监护人人学,以及让正在小学、初中就学的子女或被监护人中断学业的家长,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分别情况,给予批评教育,罚款或其他行政处分,开采取有效措施,责令他们送子女或被监护人人学。
  
  
  监护人不但要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更要引导被监护人心里的健康,充满正能量。监护人如果不履行监护的职责或者侵犯了被监护人的权益,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做为一个合格的监护人,首先自己是一个充满正能量的人。
  
  
  
  
总结:第一监护人是否法定监护人一、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二、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内,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期满之日既可自离。2、......


·监视居住到期要取保候审是否可行?
      一、监视居住到期要取保候审是否可行?监视居住期满后是可以改取保候审期的。以下意见和建议供参考:1、解除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说明行为暂时还不构成犯罪,但是警察不一定就必须结案......


·我想离婚房子如何分配和具体的条件是什么?
      在夫妻双方的日常生活中,难免会出现感情不和的情况,那么就我想离婚房子如何分配在离婚中是罪经常遇到的问题,我根据法律在我想离婚房子如何分配中可能会出现的一些情况做了一些整理,希望能对......


·分立后的企业债务怎么清偿
      分立后的企业债务怎么清偿一、分立后的企业债务怎么清偿(一)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1、新设分立的债务归属。所谓新设分立......


·不服工伤认定行政复议需要什么材料?
      工伤认定是一种行政行为,我们知道在受到鉴定意见书之后,若对鉴定结果不服,可以在受到鉴定书之后的半个月内提出复议请求,并且提交必要的材料,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不服工伤认定行政复议......


·借条上没有写出借人是否有效?
      根借条上没有写出借人是否有效?借条上没有写出借人是有效的,但这必须要证明是自己借给对方的。根据法律规定补写借条需要写清楚出借人的姓名、借款的金额(包括种类)、利息、还款的时间、借款人的......


第一监护人是否法定监护人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