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般什么时候买房子是淡季?

  一般什么时候买房子是淡季?
  
  
  每个地方的房市变化不同,具体以当地数据为准
  
  
  第一,第一是要分析当前的房价。看一个城市当前的平均房价,可以看出一个城市的供求关系,如果是供大于求,意味着房价呈下行趋势,是可以考虑买房的,如果是供小于求,这房价还会出现下幅度上涨,并不太适合买房。
  
  
  第二,看大的宏观调控政策走向,宏观调控政策的松紧程度对房价有直接影响,所以在买房之前先分析下当前的宏观调控背景,再决定什么时候适合买房。
  
  
  第三,看城市的交通建设,未来的城市交通规划。房价除了受供求关系影响,还受交通的影响。交通越便利的地方,相应的房价肯定会越高。
  
  
  第四,看当地中介公司的经营情况,房地产市场的销售额直接和中介公司的业绩挂钩,所以中介公司的业绩情况直接能反映当地房地产市场的走势。
  
  
  第五,看银行的金融政策,主要是看贷款和利息方面的政策。如果贷款利率上浮,利息增加,那很明显意味着你买房子要多花很多钱,适不适合买房子的。
  
  
  第六,也是最重要的一点,还是要看自己的经济能力了,如果经济能力足够强,什么时候买房都比较合适。
  
  
  买房需要看开发商哪五个证件?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买房注意的事项:
  
  
  一、审查开发商
  
  
  你要检查下房子有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看它所标的可售房子是否是你所看的房子,《许可证》有没有过期等;
  
  
  次要查看开发商的“五证”。
  
  
  二、签订商品房认购书
  
  
  购房者确定了自己想买哪个楼后,要先签订商品房认购书,这是买卖双方在签订预售合同或现房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签订商品房认购书要交一定的押金,认购书中较好明确指出若购房不成,定金的退还事宜,免得以后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三、签订购房合同
  
  
  签购房合同是买房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购房者的权利和义务尽在其中。有的发展商将各种承诺分散于各种宣传品中,或由售楼部一口承诺,购房者对此往往是疏忽大意,轻易相信,若将来发生问题,购房者也无从证明当初的承诺,以至发生冲突。
  
  
  因此购房者必须把想谈的,敏感的问题落实到文字上,否则像如果遇到迟交楼的情况怎么处理、房子验收时怎样才算合格、违约责任是否双方对等等问题不好处理。
  
  
  同时还要注意,除了签订购房合同外,不要再签其他由开发商事先起草好的附加合同,除非购房者认为有必要,一定要看清楚,如果是对你无利的,要据理力争,不能任由开发商摆布,实在不行,可以拒签。
  
  
  四、办理预售登记备案
  
  
  预售登记备案是指开发商将商品房预售合同交付给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这包括对土地使用权和在建房屋权利的公开登记,这有利于对抗一房二卖的行为,防止开发商将房子卖给第三者。
  
  
  办理预售登记对保护房屋交易双方利益十分重要,只有办完预售、预购登记后协议才能生效。一般来讲,在签订完购房合同后一个月内到市房管局市场办理预售/预购登记手续。
  
  
  五、签订管理公约
  
  
  每位开发商都有其物业管理公司,购房者要先了解物业管理公司规定的各项条款和管理公约,所以在您入住前,还要和管理公司签订管理公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以免出现乱收费的现象。
  
  
  六、验房、办理产权过户、领取房产证
  
  
  综合上面所说的,买房子对于我们来说是一件特别重要的事情,而且买房子的房价一般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决定的,买房子还要注明房子的质量和开发商的证件问题,这样也会避免自己受到不必须要损害,不同的城市房子的淡旺季也会不一样。
  
  
  
  
总结:一般什么时候买房子是淡季?每个地方的房市变化不同,具体以当地数据为准第一,第一是要分析当前的房价。看一个城市当前的平均房价,可以看出一个城市...#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什么情况下可以不交物业费缴纳物业费是业主的义务
      什么情况下可以不交物业费缴纳物业费是业主的义务,但在以下情况下可以不交物业费:(1)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物业费是由开发商缴纳;(2)将房屋出租,租赁合同中注明了物业费由租住户缴纳......


·渎职造成的损失如何追缴
      渎职导致的经济损失,受害人可以向渎职的责任人提出赔偿的要求。我国《刑法》规定的渎职,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渎职,因为渎职行为,致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


·一、夫妻一方继承自己父母财产属于谁?
      一、夫妻一方继承自己父母财产属于谁?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到第一千零六十五条明确了夫妻共......


·票据权利的保全方式
      票据权利的保全方式包括票据提示、作成拒绝证书、中断时效。  (1)按期提示票据。持票人在法定期间内提示票据行使票据权利,就是保全票据权利的方式之一,我国票据法明确规定持票人只有在......


·签完劳动合同辞退员工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签完劳动合同辞退员工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无效婚姻的情形
      无效婚姻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


一般什么时候买房子是淡季?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