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般情况下农村闲置土地怎么处理

  
  农村闲置土地怎么处理
  
  
  当前国内常见的农村闲置土地流转方式主要有四种,即出租、出让、转包、入股。
  
  
  出租,农户自愿将耕地或宅基地的使用权出租给承租方,承租方给出租方固定的收益。一般由村集体统一收购(回收)闲置土地,再租给开发商,对于发展旅游项目的租期一般在20年左右。
  
  
  出让,被征用土地的农民,在按有关规定获得资金补偿后,将土地使用权交给当地政府,再转交给建设方。
  
  
  转包,即土地承包方将全部或部分承包地的使用权包给第三方,转包期限不超过土地承包合同的剩余期限。
  
  
  入股,即农户将闲置土地的使用权作为股份,参与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经营,这种模式在旅游开发的同时,兼顾村民的长远利益,获得就业机会或从事经营工作,使他们能够长期分享旅游收益,充分体现了旅游业“利益共享”,成为现今最被政府和农户欢迎的闲置土地流转方式。
  
  
  集体建设用地闲置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农民集体土地所有者对闲置的土地负有直接责任,在土地闲置状况改正之前,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办理其新增集体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根据国土资源部令〔1999〕第5号《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二条规定,闲置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的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建设用地。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
  
  
  (一)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建设用地批准书未规定动工开发建设日期,自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生效或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建设用地批准书颁发之日起满1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
  
  
  (二)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的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己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闲置土地的处理方式会存在一定的约束性,所以对于但是人来说首先合理的获得土地的使用权限才是关键,所以具体的问题分析有着实际的意义,另一方面就是合理的使用有关的方式来获取一定的经济利益,从而发挥土地的有效性和实用性。
  
  
  
  
总结:农村闲置土地怎么处理当前国内常见的农村闲置土地流转方式主要有四种,即出租、出让、转包、入股。出租,农户自愿将耕地或宅基地的使用权出租给承租方...#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被继承人继承房产的,该如何分割?
      房屋遗产分割不同于其他财产的分割,因为房屋是不动产,不能随意移动,或因继承人人数较多不易分割,或因房屋遗产本身的结构也难以分割等,如果强行分开、割断,可能损害房屋的效用,以致造成生......


·看守所不适宜羁押情形包括哪些
      看守所不适宜羁押情形包括哪些一、看守所不适宜羁押情形包括哪些《看守所条例》第十条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发生房屋产权纠纷要怎么处理
      发生房屋产权纠纷要怎么处理一、发生房屋产权纠纷要怎么处理房屋产权纠纷解决根据不同的纠纷有不同的解决方式,总结起来有以下几种:1、凡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使用、买卖、租赁、典当、......


·男方有家暴的话该怎么离婚
      男方有家暴的话该怎么离婚男方有家暴的话该怎么离婚?一般来说,男方有家暴,女方想要离婚的话,多会遭到反对,甚至被打,因此只能选择起诉离婚,还要注意采取法律手段避免对方的暴力行为,至于......


·工伤伤残等级赔付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伤残等级赔付标准是怎么规定的?1、一至四级(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


·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罪的四个构成条件
      非法捕猎濒危野生动物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是什么?(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


一般情况下农村闲置土地怎么处理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