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起诉离婚撤诉还没交诉讼费还要交吗?

  起诉离婚撤诉还没交诉讼费还要交吗?
  
  不需要,只要立案之日起7日内没有缴纳诉讼费,法院会按照撤诉作出裁定书,不需要缴纳诉讼费。
  
  诉讼离婚的流程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一般要经过如下阶段:
  
  一、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
  
  一般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如果没有虐待、遗弃、严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一般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一般性的打骂、通奸、甚至嫖娼都不一定能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解除夫妻关系。此时提起上诉没有太大的意义,二审法院基本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而提起上诉到上诉判决又需要数月时间,对于急于离婚的一方不利。
  
  所以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一般要经过两次诉讼,即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不离后,在判决书生效满6个月后提起第二次离婚,不满6个月以同样理由同一事实提起离婚的法院不予受理。第二次提起诉讼离婚,法院基本都会判决离婚。如果没有公告送达等事件的发生,整个过程将经一年的时间。
  
  二、双方都同意离婚,单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意见不同的
  
  在一审判决离婚后,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如果不及时提起上诉,在判决(调解)生效后,当事人不能就离婚与否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三、离婚一审、二审要经历的过程
  
  原告起诉阶段
  
  1、咨询、聘请律师,或者自己查询法律;
  
  2、原告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3、法院对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不受理的告诉不予受理的理由。
  
  被告答辩阶段
  
  1、法院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当然被告可以不答辩,被告需要延长答辩期的向法院申请。
  
  被告和原告的权利可以看法院送达的告知书。
  
  开庭审理阶段
  
  主要是开庭审理,离婚诉讼原告应当到场,如果开庭被告不到的,会延期开庭一次。开庭时候,双方对提交的证据和事实进行辩论和阐述。一般离婚诉讼的庭审分为如下过程:
  
  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官调解→双方总结
  
  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成功的发调解书。
  
  四、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
  
  1、有二审: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2、不上诉: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到期生效
  
  3、调解离婚:起诉→受理→审理→调解→达成调解协议
  
  4、撤诉的:起诉→受理→审理→调解→撤诉(撤诉可以在判决前的任何阶段)
  
  综合上面所说的,起诉离婚对于双方来说是一个比较耗时、耗力的一个过程,因此在开庭之间,是要经过双方调解,如果可以调解下来的话,那么就不需要再进行后面的所有事情,但是既然起诉就必须要交诉讼费,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交,那么法院就会当撤诉处理。
  
  
总结:起诉离婚撤诉还没交诉讼费还要交吗?不需要,只要立案之日起7日内没有缴纳诉讼费,法院会按照撤诉作出裁定书,不需要缴纳诉讼费。诉讼离婚的流程提起离...#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开庭审判过多长时间下判决书?
      开庭审判过多长时间下判决书?开庭审判过半个月左右的时间就会下判决书,不过也存在宣判后立即就下发判决书的情形,具体需要结合审理案件的方式来确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人民法院对......


·最新小孩抚养协议书范文
      最新小孩抚养协议书范文很多时候在父母离婚的时候,才会涉及到对小孩抚养问题作出处理,其中就包括了小孩的抚养权以及抚养费问题,如果离婚夫妻可以协商达成一致的话,那此时最好签订书面的协......


·离婚房产怎么分割给孩子?
      离婚房产怎么分割给孩子?离婚房产怎么都不能够分割给孩子,毕竟需要了解到的是离婚的时候所进行分割的是由于双方已经不存在这样的一种共同共有的关系,所以必须要对于财产进行一个分割,但是这其......


·毒品数量达到多少可以判死刑
      对于毒品犯罪,一般情况下在定罪的时候,对具体的毒品类型、数量是没有做出要求的。但在最后量刑处罚的时候,则必须考虑毒品的数量和类型才行。此时,最高的处罚为死刑,那通常毒品数量达到多少......


·寻衅滋事罪两年三次怎么处罚?
      寻衅滋事罪两年三次怎么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的规定,纠集他人三次以上实施寻衅滋事犯罪,未经处理的,应当依照刑法第......


·得抑郁症的员工企业能辞退吗?
      得抑郁症的员工企业能辞退吗?得抑郁症的员工企业不能辞退,根据劳动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在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否则,就是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


起诉离婚撤诉还没交诉讼费还要交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