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诉讼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一、离婚诉讼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起诉离婚赔偿实践中注意什么问题?
在司法实践中,应当正确理解和适用《婚姻法解释(一)》第三十条之规定,具体而言:
1、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提起诉讼的同时提出,也就是在诉讼请求中要明确提出。
2、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1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三、起诉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6、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7、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8、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的,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
综上所述,一方存在过错的,作为受害的一方,可以提出离婚诉讼,要求赔偿。这种情况包括存在重婚的、一方和他人同居、存在家庭暴力行为的等。双方在离婚后,当事人可以因为赔偿提出诉讼,这个有效期是一年。起诉离婚应该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双方都在外地的,可以到居住地的法院办理。
总结:一、离婚诉讼赔偿的情形有哪些?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
More>>
·死后沒立遗嘱房产怎么办
死后沒立遗嘱房产怎么办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可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
·债务关系中代位权的范围,行使条件有哪些?
债务关系中代位权的范围,行使条件有哪些?什么是代位权?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为保全其债权,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
·买房送面积是否受法律保护
“一房变两房、两房变三房”,如今,这样的房地产广告宣传语随处可见,许多开发商都在宣传中打出了送空间、送面积的噱头,一些市民认为天上掉馅饼了。然而,买房送空间究竟是馅饼还是陷阱呢,买......
·重婚怀孕了会判刑吗
重婚怀孕了会判刑吗一、重婚怀孕了会判刑吗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对于婚外情一方,重婚罪肯定是要判刑的......
·关于划痕险能单独购买吗?
我们买车都会买保险的,这个也是硬性规定的,因为考过驾照的人都是知道的,汽车上路驾驶,如果没有在车前贴保险的单子,是要被扣留车辆的,所以说,如果车没有保险,上路被发现是肯定会被栏的。......
·经济帮助请求权。
经济帮助请求权。《婚姻法》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
一、离婚诉讼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