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
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产权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产怎样分配?
1、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且付清全部房款的
如果一方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有出资,自己也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的话。那么,另一方的权益是得不到法院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一方真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但未付清全部房款的(有贷款)
此情形争议的是婚前双方共同出资的部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则应按共同财产分配原则进行分配。
二、对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房屋,离婚房产怎样分配?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21条规定: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一切收入,包括:
1.夫妻双方或一方的劳动收入,如工资、奖金、稿酬、其他形式的劳动报酬等。
2.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受赠或受遗赠所得财产。
3.夫妻双方或一方的其他合法收入。
在确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时,也要注意下述问题:
1.夫妻的婚前财产和双方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的范围。
2.复员、转业军人的医疗费归本人所有。如果结婚多年,夫妻共同生活较长的,可按共同财产对待。对夫妻婚前财产或婚后财产无法确认的,视为共同财产。
3.应将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加以区别。
家庭财产,即是家庭成员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夫妻共同财产,也包括父母子女,祖父母孙子女,兄弟姐妹的财产。
国家的婚姻法当中也规定,夫妻的共同财产的相关范围,范围当中应该包括婚前夫妻共有的,比如工资奖金以及相关的酬劳等,涉及到房产的话,就需要看是否双方对房子都有一定的投资,如果都有投资的话,那么就应该要财产分割。
总结: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产权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产怎样分配?1、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且付清全部房款的如果一方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有出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
More>>
·组合家庭房产继承的规定有哪些?
组合家庭房产继承的规定有哪些?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否则按法定继承;2、再婚(组合)对象作为夫妻财产的共有人,首先享有该房产一半的产权;3、剩下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按法定继......
·寻衅滋事批捕以后怎么办理?
在当今社会,由于受教育水平的限制或者是由于法律意识的淡薄,许多人会无端寻衅滋事。寻衅滋事的行为一方面有可能形成打架事件威胁他人人身安全,同时也对社会的稳定带来了极大的影响。那么寻衅......
·刑事诉讼中的监视居住规定有哪些?
刑事诉讼中的监视居住规定有哪些?一、刑事诉讼中的监视居住规定有哪些?《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
·私募基金是中介吗?
私募基金是中介吗?一、私募基金不是中介不管私募基金的投资方向是证券类还是股权类,本质上都是考验资金增值能力,从这个角度说,不是中介行为。二、私募基金中介机构私募中介机构是指在私募......
·地摊经济的刺激表现在哪些方面
地摊经济的刺激表现在哪些方面1、能够促进大量去库存大量地摊经济活动的出现和发展,促进和消化着巨大的企业库存,在为企业带回回笼资金的同时,盘活了大量的占用资金,使得企业可以加快资金......
·夫妻应该一起承担债务吗
夫妻应该一起承担债务吗这要看债务的性质,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话,那么不管夫妻是否离婚都应当由夫妻共同承担,但如果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那么与另一方无关,除非另一方自愿承担,否则从......
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