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子女追讨抚养费起诉书内容是怎么样的?

  子女追讨抚养费起诉书内容是怎么样的?
  
  原告:,男,汉族,生于年11月25日,重庆市万州区人,住万州区。
  
  法定代理人:ZZZ(系原告之母),女,生于年4月11日,汉族,住址同上。
  
  被告:AAA(系原告之父),男,生于年11月14日,汉族,重庆市渝中区人,住万州区。现于江苏省南京市第一监狱服刑。电话:
  
  二、诉讼请求: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原告跟随原告的母亲ZZZ生活,被告每月支付原告抚养费500元,直到原告能独立生活为止。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负担原告今后医疗费、教育费的一半。
  
  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婚生父子关系,原告父母于2010年万法民初字第0162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原告母亲与被告离婚。被告因犯故意杀人罪于2007年4月17日被江苏省南京市中院判处有期徒13年,因被告犯罪服刑,对抚养原告不利,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原告跟随原告母亲生活。同时,因原告母亲系下岗失业人员,没有固定的生活来源和收入。现原告跟随其母亲生活,原告母亲目前连其自身难以生活,加上原告母亲在家照顾原告。原告现正值上学,仅靠原告母亲一个人抚养其生活无法满足原告上学、医疗及日常生活费用开支,加之物价上涨,原告的生活困难可想而知。
  
  综上所述,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保证原告的正常学习、生活及医疗开支,根据《婚姻法》及《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告特向贵院提出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原告跟随母亲孔德蓉生活,被告每月向原告支付抚养费500元、并负担原告今后医疗费、教育费的一半。望贵院秉公裁判,以维护原告作为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万州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变更抚养关系的法定事由:
  
  ①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②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③ 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④ 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子女追讨抚养费起诉书内容是怎么样的这个问题,子女追讨抚养费起诉书是属于民事方面的起诉状,所以应当按照其明示起诉书基本形式来进行书写,至于具体的内容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并且写清楚相应的诉讼请求,以及支持的事实和理由等等。
  
  
总结:子女追讨抚养费起诉书内容是怎么样的?原告:,男,汉族,生于年11月25日,重庆市万州区人,住万州区。法定代理人:ZZZ(系原告之母),女,生于年4月11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罪犯在服刑期间结婚允许吗
      通常罪犯在监狱服刑的时候,此时其政治权利是被剥夺的,但由于一些人搞不清楚究竟被剥夺的是哪些权利,因此就认为罪犯在服刑期间是不能够结婚的。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罪犯在服刑期间结婚允许......


·试用期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一种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适应的一个阶段,试用期虽然没有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应该享受法律规定缴纳各种保险的相应的权利,那么试用期五险一金......


·违反税务管理基本规定行为的处罚
      违反税务管理基本规定行为的处罚(一)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熟悉......


·刑事诉讼法代理人范围是什么?
      一般刑事诉讼案中被害者都有权利委托自己的代理人进行代理诉讼,但在实践中有一些特别情况尤其需要代理人代理诉讼,刑事诉讼的代理人也是有严格规定与要求并按照法定流程进行的,并非随意委托的......


·劳动局怎样评定工伤伤残等级?
      在一些小工厂打工的人们,有时候会被机器设备弄伤手臂,这种应该属于工伤范畴。经过认定,属于工伤的话,工人还得做一个伤残鉴定,这样才能确定工伤等级,明确赔偿金额。目前我国工伤等级分为十......


·事实婚姻如何离婚?
      事实婚姻是指当事人以夫妻名誉长期稳定共同生活。没有进行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就构成事实婚姻现在已经没有事实婚姻的说法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


子女追讨抚养费起诉书内容是怎么样的?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