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证据需要

  证据需要
  
  
  证明误工费数额的证据方面,一个是收入状况证据,一个是误工时间的证据。
  
  
  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
  
  
  1、具体的收入水平数据;
  
  
  2、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
  
  
  3、没有固定收入的还可以提供所从事行业的证明材料。
  
  
  误工时间的证据内容包括:
  
  
  1、 正常情况下,根据医疗机构的医嘱。即医疗机构应当签发医嘱,提出休息时间、需要营养和护理的时间建议;
  
  
  2、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
  
  
  3、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
  
  
  二、相关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119条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7条第1款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第20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第143条 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认定。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
  
  
  受害人是承包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内的平均收入酌定。如果受害人承包经营的种植、养殖业季节性很强。不及时经营会造成更大损失的,除受害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外,还可以裁定侵害人采取措施防止扩大损失。
  
  
  4、《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50条第2项 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第50条 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条第2项 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入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误工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确定;依此无法确定的,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和恢复状况等确定。
  
  
  6、《侵权责任法》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综上所述,关于交通事故受托人误工费赔偿的合法性是有依据的。只要双方在能证明委托关系时,受托人便能正当当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办理误工费赔偿等相关事务。当然在整个误工费赔偿的案件中受托人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想法与选择,一切为了当事人的利益为主。
  
  
  
  
总结:证据需要证明误工费数额的证据方面,一个是收入状况证据,一个是误工时间的证据。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1、具体的收入水平数据;2、没有固定收入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视情况而定,
      视情况而定,1、双方都是机动车,赔偿方式为双方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对方赔偿50%,自身承担50%。2、一方是机动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机动车损失方50%由对方......


·搬迁补偿标准都有哪些?
      搬迁补偿标准都有哪些?一般,房屋征收部门在征收他人土地之后,需要给予被征收土地的人以一定的财产补偿,那么我国的搬迁补偿标准都有哪些呢?我国的法律对于搬迁补偿标准有明确的规定,您在......


·一、中介租房网签备案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中介租房网签备案的流程是怎样的?网签流程:选定网签时间——准备网签资料——确认网签条款——完成网签。备案流程:合同备案——审核——取得备案号——打印合同文本——双方签字盖章——完......


·内退人员再就业企业怎么办
      内退人员再就业企业怎么办一、内退人员再就业企业怎么办对于下岗或内退职工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与新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行为所形成的法律关系究竟为雇佣关系还是劳动关系,目前迷雾已经解开。......


·农村房屋法院能执行吗
      农村房屋法院能执行吗农村的房子如果符合下情形,能强制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公司法回购分红的情形在我国是怎样的?
      公司法回购分红的情形在我国是怎样的?您都知道的是股份公司在年终的时候一般会给股东分红。这是公司因为盈利的关系给股东的一种福利政策。通常情况下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公司法规定了是不能......


证据需要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