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孩子是父母的希望

  孩子是父母的希望,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对这类孩子的相应保护权由父母进行执行。但在现实中,一些父母的疏忽大意,造成自己子女的意外死亡。那儿童意外死亡监护人需要付有哪些责任呢,下面我们就为你进行相应的解答。儿童意外死亡监护人需要付有哪些责任父母因为没有尽到监护责任而导致事故的发生,是要承担民事责任的,但是民事赔偿的权利义务主体都是家长自己,因此司法实践中,一般也不会产生相应的民事责任承担问题,考虑到这种情况的特殊性,实际上真正被追责的情况极少。“作为家长,要受到怎样的处罚虽然尚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但心理上的痛苦是他们无论如何都逃脱不掉的,所以照看好孩子,是父母应尽的义务。委托监护不论是全权委托或限权委托,委托人仍要对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只有在确有过错时,才负担连带赔偿责任。即法定或指定监护人对被监护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不因委托发生移转,委托监护人只承担过错连带赔偿责任,其在尽到监护之责而无过错时,被监护人之行为如依法律仍须由监护人负责时,则由法定监护人承担。  监护人可以将监护人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 可见,在委托监护的情形下,首先应当看当事人之间是否有约定,在有约定时从约定。如果当事人在委托监护时没有约定责任承担,则应当由监护人承担责任。在被委托人也有过错的情况下,被委托人与监护人承担连带责任。在对受害人承担民事责任后,监护人和受委托人按照各自的过错大小分担责任。《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与权利及临时生活照料措施】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这类案件在我国的民事法律中有着较强的规定,规定这类案件的相关当事人富有主要责任,但是由于疏忽造成的,而案件中的受害者也是本人,我国对这类案件的相关监护人没有具体的惩罚措施。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孩子是父母的希望,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对这类孩子的相应保护权由父母进行执行。但在现实中,一些父母的疏忽大意,造成自己子女的意外死亡。那儿童意...#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村集体所有的征地补偿金怎么分配
      村集体所有的征地补偿金怎么分配现如今,随着我们城市化的建设越来越迅速,也越来越多的农村集体土地被征收为国有土地。对于村集体所有的征地补偿金的补偿问题以及相关的分配问题也称为了您所关......


·一、西安市离婚儿女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一、西安市离婚儿女抚养费标准是多少?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


·一、醉驾的刑事处罚是什么?
      一、醉驾的刑事处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离婚后还能再判婚姻无效吗
      离婚毋庸置疑地成了当今十分热门的话题,即使相关的法律已经对离婚有了许多规定,但是伴随着离婚而产生的问题也层出不穷。比如说离婚后还能再判婚姻无效吗?要想找到这个问题的答案,必须先从与......


·一、浙江工伤赔偿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一、浙江工伤赔偿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


·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机关是谁
      法律规定暂予监外执行只能对被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适用,并且此时还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才可以。那么这个暂时监外执行的条件都有哪些,而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机关又是谁呢?我们一起......


孩子是父母的希望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