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在我国发生了交通事故判刑吗

  现在城市道路当中各种类型的车辆是日渐增多,可是据不完全统计,可能每天在各个路段都会发生一些大大小小的交通事故。也就是现在,我国在城市道路交通治理的这一方面还是面临着非常严峻的形势的。当然,交通事故在我们眼中都是比较严重的,而有些人特别担心的问题是在我国发生了交通事故判刑吗?
  
  一、在我国发生了交通事故判刑吗?
  
  交通事故中主要责任不一定要判刑
  
  首先,负刑事责任的前提是要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其次,交通肇事罪的肇事者如果在事故后对受害一方积极赔偿,履行民事责任,可以减轻或者免于刑事处罚。
  
  再次,交通事故责任者应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负全部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100%;负主要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60%至 80%;负同等责任者,各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50%;负次要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20%至40%;三方以上的交通事故责任者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参照上述原则确定。
  
  二、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1、查看伤亡情况并现场拍照
  
  发生事故后,应该第一时间打开危险报警灯,在车后部树立安全警示牌,夜间须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
  
  拍照一定从事故车辆的前、后、左、右四个方向拍,把车辆位置、标志标线、周围的环境甚至建筑物都拍进去,尽量使照片能够表达当时的状况。
  
  在路面发生刮蹭后,首先是要确认一下现场有无造成人员伤亡。如果是轻微的擦碰,未造成重大影响。可以由双方将事故现场照片拍摄下来,自行协商解决进入快速理赔流程。
  
  注意:千万不要只拍摄受损部位,因为这无法鉴定是谁的责任。
  
  2、将车挪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
  
  在拍照后应及时将车辆移至不阻碍交通的地方,双方再协商责任。协商一致后,最好白纸黑字记下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车损状况、双方愿意承担的责任,以及双方的车牌号、保单号、驾驶证号、联系电话等,以方便日后联系去快速理赔中心定损理赔,或通知相关保险公司到现场理赔。但如果双方不能够达成一致的意见,就可以选择报警了。
  
  注意: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或者协商不成又不及时报警、造成交通堵塞的行为,民警将予以强制拆除现场,并依法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
  
  3、事故处理善后联系保险公司
  
  一般来说,事故发生后,责任人应该电话联系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受理后会通知定损员到现场给车辆定损。开据“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书”。
  
  在办理好相关手续后,事故责任人带好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以及双方车辆维修发票和交警部门出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还有银行卡前往保险公司办理相关的索赔业务。
  
  一般情况下,相关工作人员会在受理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相关索赔款项汇至事故责任人提供的银行卡账号内。
  
  注意:双方当事人负同等责任 可到任意一方保险公司定损。
  
  不一定说交通事故当中的主要责任人就必须被判刑的,在这里交通事故的范围有点太大了,同样是交通事故,有些交通事故当中只是把车身给撞坏了,因为违章而引起的交通事故很有可能是只需要承担扣分罚款,然后对被撞者进行民事赔偿的这些法律责任,只有构成了交通肇事,有人重伤或者死亡的才会被判刑。
  
  
  
  
总结:现在城市道路当中各种类型的车辆是日渐增多,可是据不完全统计,可能每天在各个路段都会发生一些大大小小的交通事故。也就是现在,我国在城市道路交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农村的地可以继承办理吗
      农村的地可以继承办理吗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继承法》规定,农村土地的承包主体是农户,当农户消亡后,承包地也将会被集体收回,不存在土地的继承。唯一能继承的就是农村承包地所获得的收......


·认定家庭暴力标准是什么?
      认定家庭暴力标准是什么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最高法院对婚姻法的司法解......


·工程质量等级评估依据是什么?
      工程质量等级评估依据是什么?日常生活中,我们通常会遇到“优秀、良好、及格”等成绩评定,以此确定学生成绩的优劣;其实,在我国,工程在验收前也是需要评估等级的,并以此为是否验收的依据。......


·辞退无过错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
      辞退无过错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在劳动者无任何过错的情况下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该支付给劳动者双倍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公司违法解除......


·一、未成年人发生交通事故人伤赔付标准是多少?
      一、未成年人发生交通事故人伤赔付标准是多少?车辆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要视个案的具体情况而定,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不同,赔偿数额也有所不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送回原家庭可以不被处罚吗?
      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送回原家庭可以不被处罚吗?一、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送回原家庭可以不被处罚吗?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送回原家庭后可能不会判判处刑事责任,但必须是在被检察院提出公......


在我国发生了交通事故判刑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