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哪些行为构成侮辱罪 构成侮辱罪的行为有哪些

  侮辱罪、诽谤罪都是严重贬损他人名誉的行为,但是诽谤常常是采取捏造事实的方式,而侮辱却不然。那么,哪些行为构成侮辱罪呢?行为人采取暴力侮辱人身、语言侮辱、文字侮辱等方式破坏他人名誉的,都构成侮辱罪。下文中,详细为您详细介绍侮辱罪的行为有哪些。
  一、哪些行为构成侮辱罪
  侮辱罪表现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主要的行为手段有:(1)暴力侮辱人身,这里所讲的暴力,仅指作为侮辱的手段而言。例如以粪便泼人,以墨涂人,强剪头发,强迫他人做有辱人格的动作等,而不是指殴打、伤害身体健康的暴力。如果行为人有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故意和行为,则应以伤害罪论处。(2)采用言语进行侮辱,即用恶毒刻薄的语言对被害人进行嘲笑、辱骂,使其当众出丑,难以忍受,如口头散布被害人的生活隐私、生理缺陷等。(3)文字侮辱,即以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漫画、信件、书刊或者其他公开的文字等方式泄漏他人隐私,诋毁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
  二、构成侮辱罪的行为有哪些
  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要认定某一行为是否构成侮辱罪,需要从一下方面进行判断:1、实施了侮辱他人的行为;2、侮辱行为必须公然进行;所谓“公然”侮辱,是指当着第三者甚至众人的面,或者利用可以使不特定人或多数人听到、看到的方式,对他人进行侮辱。3、侮辱对象必须是特定的人;特定的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但必须是具体的,可以确认的。在大庭广众之中进行无特定对象的谩骂,不构成侮辱罪。死者不能成为本罪的侮辱对象,但如果行为人表面上侮辱死者,实际上是侮辱死者家属的,则应认定为侮辱罪。4、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还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本罪。虽有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但不属于情节严重,只属于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手段恶劣,后果严重等情形,如强令被害人当众爬过自己的跨下;当众撕光被害人衣服;给被害人抹黑脸、挂破鞋、带绿帽强拉游街示众;当众胁迫被害人吞食或向其身上泼洒粪便等污秽之物;当从胁迫被害人与尸体进行接吻、手淫等猥亵行为;因公然侮辱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者自杀身亡;多次侮辱他人,使其人格、名誉受到极大损害;对执行公务的人员、妇女甚至外宾进行侮辱,造成恶劣的影响;等等。如果本文还不足以帮您解决问题,可以咨询一下专业的辩护律师。因为侮辱罪是自诉案件,是否追究行为人的责任,采取什么样的方式追究责任,都是有被害人自己做主,但是追究侮辱责任的过程中却又很多的技巧。专业的辩护律师可以系统的帮您处理这些事项。
  
  
  
总结:侮辱罪、诽谤罪都是严重贬损他人名誉的行为,但是诽谤常常是采取捏造事实的方式,而侮辱却不然。那么,哪些行为构成侮辱罪呢?行为人采取暴力侮辱人身、...#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没有合同的临时工工伤如何赔偿临时工也属于劳动法律
      没有合同的临时工工伤如何赔偿临时工也属于劳动法律法规的保护范围,在工作中受伤理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除在停工留薪期内按月支付原工资外,还应该支付医疗费、......


·申请国家赔偿时效是多久?
      一、申请国家赔偿时效是多久?(一)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2条规定:"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请求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


·被逮捕取保候审的条件和流程是什么?
      其实很多被逮捕的犯人在犯案的时候都不是故意的犯错的,大多都是意思的冲动造成了,但是按照法律规定犯了错就是被抓,但是经常会有被抓的人是家里的顶梁柱需要照顾家里人的,那么只要满足了取保......


·犯罪分子坐牢了罚金还要交吗?
      犯罪分子坐牢了罚金还要交吗?一、犯罪分子坐牢了罚金还要交吗?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分子被判处主刑后,还并处罚金的,罚金刑是需要执行的,如果犯罪分子不交纳罚金的,法院可以强制执......


·一、异地身份证银行卡都丢了怎么补办?
      一、异地身份证银行卡都丢了怎么补办?异地身份证银行卡都丢了应当立即挂失,并首先对身份证进行补办,具体程序如下: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


·公司合并应注意哪些问题?
      公司合并应注意哪些问题?一、公司合并应注意哪些问题?公司合并应注意的问题包括合并的方式和合并所必须经历的过程,具体如下:公司合并可以分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方式。依据公司法第......


哪些行为构成侮辱罪 构成侮辱罪的行为有哪些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