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怎么订立录音遗嘱

  怎么订立录音遗嘱
  1、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制作,并亲自叙述遗嘱的全部内容。2、必须请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作证。3、录音开始时,遗嘱人、见证人必须分别说明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所在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等。4、遗嘱人必须说明制作录音遗嘱的具体地址和年、月、日、时。5、录音制作完毕,应当密封保存,并在封面上由遗嘱人、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然后,由遗嘱人或交见证人保管。6、继承开始,由见证人及继承人到场并检验封皮的完好情况。
  二、订立录音遗嘱要注意什么
  录音遗嘱是否有效,关键取决于遗嘱见证人。录音遗嘱见证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按照《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年满l8周岁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已满16周岁不满l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在法律上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但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则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2、遗嘱见证人应当是能够理解遗嘱的内容、懂得遗嘱所有文字的人。有些人虽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但没有从事遗嘱见证活动的能力。3、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因为有利害关系的人更有可能受其利益的驱动而做不真实的证明。以上是关于“怎么订立录音遗嘱,订立录音遗嘱要注意什么”的介绍,我们了解了录音遗嘱的订立步骤和订立录音遗嘱的注意事项。需要注意的是,订立录音遗嘱关键在于见证人的选择,还有其他的细节问题需要处理,所以最好咨询专业的遗产继承律师,帮助你保障录音遗嘱的形式合法、内容合法,更好地保障立遗嘱人的意愿。
  
  
  
总结:怎么订立录音遗嘱1、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制作,并亲自叙述遗嘱的全部内容。2、必须请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作证。3、录音开始时,遗嘱人、见证人必须分别说...#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拐骗儿童罪刑法第几条?
      拐骗儿童罪刑法第几条?拐骗儿童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一款,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量刑时,对于多次拐骗儿童的;对被拐骗儿童有奴役、虐待情节的;对被拐骗儿童身心健康造成......


·民间贷款合同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
      民间贷款合同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内容节选:第九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视为具备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关于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赔付标准有哪些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赔付标准有哪些?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疗事故赔偿计算标准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


·浙江社保补缴需要哪些材料
      现在的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社会保障的问题,在参加工作时都会积极主动的要求缴纳社保,但也会有一些社保中断的情况,当再次申请缴纳的时候就会要求提供户口簿、单位证明以及劳动合同等相关资料。......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回迁房怎么卖?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回迁房怎么卖?回迁房总体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业主已经持有房产证;另一种是业主只持有回迁协议。第一种情况:业主已经取得该商品小区的《房产证》。这些回迁房是完全......


·工伤认定过程是怎样的?工伤认定应提交哪些材料
      用人单位、受伤劳动者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需要在法律中规定的时效内提出认定申请,此时还要知道应该向哪个部门提出认定申请。另外,进行工伤认定也是有一定过程中,那到底工伤认定过程是......


怎么订立录音遗嘱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