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为保证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成长

  为保证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成长,需要对未成年人指定法定监护人。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是其父母亲,但是如果父母亲去世或者不具备监护人的能力,这应该从未成年人的亲近亲属中指定监护人。如果对监护人的确定有异议的,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那么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依法具有什么权利?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依法具有什么权利?
  
  《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对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民法通则》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
  
  这里指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对有关单位指定监护人不服,或者指定其他近亲属为监护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按特别程序进行审理,确定监护人。
  
  人民法院可以将《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二款和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视为指定监护人的顺序。前一顺序监护人无监护能力或者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可根据后一顺序监护人监护能力的强弱、行为、品德情况,按照对被监护人有利的原则择优确定。这种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有关部门或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的做法,在民法上叫做指定监护。
  
  相关知识
  
  1、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应当由其父母担任,如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按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①祖父母、外祖父母;②成年的兄、姐;③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或者民政部门。
  
  2、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按照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①配偶;②父母;③成年子女;④其他近亲属;⑤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此外,精神病人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担任监护责任,经有关单位同意的,出可以担任监护人。
  
  3、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没有上述范围的近亲属或近亲属丧失监护能力的,有关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可以从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其他近亲属、朋友中指定监护人。当近亲属对于由谁担任监护人发生争议时,有关单位、组织可以进行调解并从他们中间指定监护人。
  
  4、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因故暂时无法行使监护权,可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他人承担。受委托担任监护人的人为委托监护人。在此情形下,除有特别规定之外,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仍由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承担,但委托监护人对此确有过错的,应承担连带责任。
  一般情况下则应该尤其近亲属进行担任。我国民法对于担任未成年人监护人的顺序有着明确的规定,应该依照该法定顺序考虑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资格。总的来说监护人的确定应该遵循有利于其健康成长的原则来进行,并且应尊重当事人的个人意愿。
  
  
  
  
总结:为保证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成长,需要对未成年人指定法定监护人。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是其父母亲,但是如果父母亲去世或者不具备监护人的能力...#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怎么打好离婚官司比较好打官司前要写好状子
      怎么打好离婚官司比较好打官司前要写好状子,原告在写的时候要注意明确诉讼请求并符合法律规定,应具有可操作性。在书写离婚起诉书的首先要写明原、被告的基本信息,以便法院与当事人联系。然后......


·是不是破产重整优于破产清算?
      是不是破产重整优于破产清算?破产对于企业来说是一件大事,现在企业破产之后有很多的程序需要处理,有破产清算、破产和解、破产重整等等,这些破产制度里面破产重整是一项新的制度,破产重整有......


·唯一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法院会判决吗
      唯一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法院会判决吗可以放弃继承,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根据《继承......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仲裁证据包括哪些?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仲裁证据包括哪些?其实劳动关系方面的证据有很多表现形式,并不固定。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5年颁布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除了劳动合同外,证......


·报捕换押的规定是什么?
      报捕换押的规定是什么?一、报捕换押的规定是什么?报捕换押的规定是批准逮捕之后,如果要变更相关的强制性的措施的话,是需要换押证的。报捕后犯罪嫌疑人还是关押在原先的看守所的。因为检察......


·工伤意外险怎么赔偿
      工伤赔偿一般要3到4个月才能到账。1、发生工伤事故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不同的情形分别支付赔偿款。2、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如医药费,一般都由用人单位垫付,后期报销,不需要......


为保证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成长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