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房多卖如何处理 如何才能防止一房二卖

  现在房地产市场上一房二卖时有发生。无论是开发商还是二手房小业主,如果在签约后“一房二卖”,都将给购房者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因而就要想办法避免出现一房多卖的情况。不过要是现实生活中真的遇到了一房多卖如何处理才好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如何才能防止一房二卖的发生?预告登记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约定买卖期房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为了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保障债权人将来取得物权而作的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物权法》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因此,为防止一房二卖情况的发生,物权法设定了预告登记制度。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制度在实践中常适用于购买期房的过程中,防止开发商一房二卖。不过,预告登记的有效期限并非无限长,物权法同时规定,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因此,要防止一房二卖,只进行预告登记还是不够的,还要及时办理产权过户,办出自己的产证,才能彻低保证房屋的物权。二、一房多卖如何处理一房二卖最终应当如何处理,必须要看房子有没有真正卖给了别人。按照我国物权法的规定,房屋只有办理登记手续以后,才能真正发生所有权转移。因此,如果一房二卖发生后,并没有办理房屋登记手续,那么第三人是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的,这个时候,购房者只要起诉要求开发商履行购房合同即可。如果第三人已经办理了房屋登记手续,那么房屋就属于其所有,购房者是不能要回房屋的。在这种一房二卖的情况下,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且赔偿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因此,一房二卖的情况下,购房者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一房二卖行为是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按照法律规定,购房者是可以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的。购房者在买房时应及时办理预告登记,防止发生一房二卖行为。如果一房二卖已经成为现实,那就应当积极收集证据,起诉要求赔偿损失。至于赔偿数额的多少,则取决于购房者所提供的证据。至于一房多卖如何处理,上文已经做出了讲解,希望能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总结:现在房地产市场上一房二卖时有发生。无论是开发商还是二手房小业主,如果在签约后“一房二卖”,都将给购房者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因而就要想办法避免...#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杭州公租房申请条件有什么
      杭州公租房申请的条件包括:如果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须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籍5年(含)以上;2.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76......


·失业了抚养费怎么处理?
      一、抚养费标准的法律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


·苏州工伤鉴定时间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合同之后开始劳动,这种契约关系既是对劳动者的保护,也是对用人单位的保护。特别是当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伤的时候。劳动者一定要先行进行工伤鉴定。那么,工伤鉴定是否有时......


·夫妻离婚孩子探视权怎么行使?
      现在的社会离婚的案件越来越多,不管是因为什么,离婚是被允许的,但是很多离异家庭受伤害的都是子女。离婚时,没有协商好子女的抚养权和探视权,就会引起离婚后的纠纷。从而影响孩子的直接感受......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权时间是什么时候?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权时间是什么时候?在签订合同后可以随时协商解除合同,但如果已经完成了商品房过户和交易的则无法解除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


·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明吗?
      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明吗?起诉离婚确实需要提交相应额材料,具体需要什么材料,根据具体情形加以确定。二、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


一房多卖如何处理 如何才能防止一房二卖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