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正规劳动合同在哪里办?

  正规劳动合同在哪里办?
  
  《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劳动合同的签订
  
  《劳动合同法》第17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
  
  ①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②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③劳动合同期限;
  
  ④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⑤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⑥劳动报酬;
  
  ⑦社会保险;
  
  ⑧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⑨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人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三、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注意的事项
  
  签订劳动合同,要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的第7条至第11条对劳动合同的签订作了相应的规定:
  
  ①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③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④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⑤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⑦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综上所述,我们已经告诉您正规劳动合同在哪里办了,同时我们还告诉您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应该注意什么条款,对于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有密切关系的条款一定要约定清楚,如果没有约定的话也要及时的订立劳动合同的补充协议,这样才有利于双方权利义务的保护。
  
  
总结:正规劳动合同在哪里办?《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刑事拘留是否折抵羁押期限
      刑事拘留是否折抵羁押期限在判刑之前,若是犯罪分子有先被羁押,即被刑事拘留或者逮捕的,那么拘留期间或者逮捕期间的时间,在判刑之后也是会计算在刑期内。根据有关规定,以下的刑罚拘留期间的......


·版权归属证明职务作品属于哪一方?
      版权归属证明职务作品属于哪一方?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一般为作者所有,但是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如下:第十六条 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


·什么样的交通违法行为可免责
      什么样的交通违法行为可免责9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可以免责:1、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的;2、机动车被盗抢期间发生的;3、有证据证明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4、......


·行政诉讼证据的种类有哪些
      行政诉讼证据的种类有哪些在行政诉讼案件中,证明案件的事实情况,需要提交与案件相关的资料,简而言之就是提交行政诉讼证据。关于行政诉讼证据的种类有很多。那么行政诉讼证据的种类有哪些?下面......


·车祸责任认定书出来后没签字还可改吗?不履行责任怎么办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可以怎么处理:1、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造成的情形不是特别严重,或者双方当事人的争议不大,对赔偿的事由也没有什么异议,双方可以私下进行调节解决。如果事故只是造成车辆一......


·定金合同是诺成合同的说法对么?
      定金合同是诺成合同的说法对么?一、定金合同是诺成合同吗?定金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主合同时,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签订从合同约定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债务人履行......


正规劳动合同在哪里办?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