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在我国打架斗殴捅人关几天?

  只身在外,在跟别人相处的时候说话做事都要注意留有余地,否则遇到某些不讲道理的人员就可能会用打架这种比较暴力的方式来解决跟自己的矛盾的。甚至有些打架斗殴的人持器械直接把人给捅伤了的,这些人在捅伤别人以后无知到认为这是关几天就能够解决得了的事情。所以下面我们要给您普及的知识就是在我国打架斗殴捅人关几天?
  在我国打架斗殴捅人关几天?如果打架斗殴的情节轻微,没有严重后果,则使用《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治安处罚;如果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则依据《刑法》规定,以聚众斗殴罪处罚。看情节轻重,如果造成轻伤以上,就构成故意伤害罪,要判刑的。1、打架斗殴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处罚: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根据本条规定,只要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的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在故意伤害案件中,如果案发前因为被害人有明显过错,被告人一怒之下失手将被害人致伤,情节明显较轻,且案发后被告人又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一般应从轻处罚或免除处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犯罪行为所引起的附带民事赔偿,是属于刑事法律调整的范畴,应具有惩罚性。《刑法》第36条作了明确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分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即使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才能予以免予刑事处罚。刑法第37条规定:“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械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2、打架斗殴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处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3、打架斗殴构成聚众斗殴罪的处罚: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1、多次聚众斗殴的;2、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3、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4、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捅了人这可不是关几天就完事了的,捅人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刑法中关于故意伤害罪最严重的保留了死刑,您在这里所说的捅人没有交代清楚给别人造成的伤情,捅人直接把别人给捅死了的话,有可能会判处死刑或者是无期徒刑的。打架的时候捅了人,不会用治安拘留这么简单的方式来处理的。因此。
  
  
  
总结:只身在外,在跟别人相处的时候说话做事都要注意留有余地,否则遇到某些不讲道理的人员就可能会用打架这种比较暴力的方式来解决跟自己的矛盾的。甚至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有哪些犯罪嫌疑人可以先行拘留
      哪些犯罪嫌疑人可以先行拘留《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


·醉酒危险驾驶撞人怎么判
      醉酒危险驾驶撞人构成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


·民间借贷跟非法集资区别是什么?
      很多不了解的人,会很容易混淆民间借贷跟非法集资的概念。总的来说民间借贷跟非法集资的区别在于它们的性质。作为民间金融的一种,民间借贷是直接融资的一种方式,是合法的;非法集资算是一种诈......


·申请司法鉴定二审申请该如何做?
      在如今社会里,有各种各样的案件,关于案件的处理方式,纷纷进入人们的视线里。其中关于司法鉴定、一审、二审等词想必您都听过,但是具体的事项如何,可能很多人不是很清楚。其实,简单而言,二......


·诉讼时效的起算终止中断的含义是什么
      诉讼时效的起算终止中断的含义是什么?1、诉讼时效的起算就是诉讼期间开始计算的时间。2、诉讼时效终止是时效进行中因一定法律事由的发生阻碍权利人提起诉讼,而暂时停止时效期间的进行的一种状况......


·信用卡诈骗立案地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一、信用卡诈骗立案地的参考依据是什么?信用卡诈骗罪在案发地公安局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


在我国打架斗殴捅人关几天?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