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有哪些
不是所有的劳动问题都能申请劳动仲裁,它也是有受案范围限制的。那么,在法律上,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究竟有哪些呢?而在确定了劳动仲裁的范围后,我们还要注意,要在法定的时效内,提期劳动仲裁,那我们应该怎样确定劳动仲裁的时效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述。
一、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有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受理劳动争议案件、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1、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怎样确定劳动仲裁时效
《劳动法》第82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所谓“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劳办发[1994]28号、劳动部劳部发[1995]309号文解释,是指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这与《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3条的规定完全一致。那么,又怎样理解“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呢?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3条如何理解的复函》(劳部发[1994]257号)的解释,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是指有证据表明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日期,或者根据一般规律推定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是劳动争议仲裁申诉时效的开始。因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不应从侵权行为终结之日起计算。希望对您能有一定的帮助。当您遇到劳动纠纷时,您可以向县、市、市辖区设立的裁处企业与职工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的组织机构,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这是有效解决劳动纠纷的重要途径之一。如果您不知道该怎么申请,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
总结:不是所有的劳动问题都能申请劳动仲裁,它也是有受案范围限制的。那么,在法律上,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究竟有哪些呢?而在确定了劳动仲裁的范围后,我们还...#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
More>>
·行为人聚众飙车是否违法
违法,聚众并且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处二千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情节严重时,将构成危险驾驶罪,处于罚金及拘役的刑罚;如果飙车致使人......
·行政诉法移送管辖的条件是什么?
行政诉法移送管辖的条件是什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
·离婚再婚生育的条件有哪些
结婚本是件幸福的事,而由于性格不合等原因导致离婚。在离婚后男女双方也有追求幸福的权利,重新找到自己的幸福。可现实问题是,离婚的人再结婚的,是否还可以再生育?要是可以的话,那么离婚再......
·一、醉驾行政处罚的内容是什么?
一、醉驾行政处罚的内容是什么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
·夫妻一方诉讼离婚需要多少钱
如果你以为起诉离婚只会收取案件受理费的话,那这样的想法就真的太天真了,案件受理费只是其中的一部分,通常在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就要交纳,不过除此之外还会涉及到其他的一些费用。那到......
·交通事故中后续治疗能要误工费吗?
交通事故中后续治疗能要误工费吗一般来说,受害者后续住院治疗期间无法正常工作,必然导致收入减少,因此可以向事故责任者主张赔偿后续治疗期间的误工费。(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
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有哪些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