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聚众斗殴一方没动手应承担法律责任吗?
根据法律聚众斗殴一方没动手应承担法律责任吗?
当今社会,尽管在大部分地区,法律常识已经非常普及了。但有很多在校学生或者辍学待业的青少年由于心理不够成熟,为了义气经常去聚众斗殴,但是我们要注意,聚众斗殴也是可能会构成犯罪的。那么如果只是被朋友叫去,聚众斗殴一方没动手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呢?下面本站我们整理了聚众斗殴的知识,供您阅读参考。
一、什么是聚众斗殴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聚众斗殴罪侵犯的客体是所谓公共秩序,不应简单地理解为公共场所的秩序。聚众斗殴罪包括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应当遵守的各项共同生活的规则、秩序,在实际生活中,聚众斗殴犯罪可以是在公共场所,例如在公园、影剧院中,也可以是发生在较僻静的私人场所。
二、聚众斗殴罪的认定条件
(一)聚众斗殴罪的因此,无论是在何种场所进行聚众斗殴犯罪活动,均应视为侵犯了公共秩序。聚众斗殴犯罪往往同时会造成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公私财产权利受到侵害的结果。但是,其所侵犯的主要不是特定的个人或者特定的公私财物,而是用聚众斗殴行为向整个社会挑战,从而形成对整个社会秩序的严重威胁。因此,公然藐视法纪和社会公德,破坏公共秩序,就是聚众斗殴罪的本质特征。
(二)聚众斗殴罪的聚众斗殴罪的主体是,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聚众斗殴罪。但并非所有参加聚众斗殴者均构成聚众斗殴罪。只有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才能构成聚众斗殴罪主体。所谓首要分子,是指在聚众斗殴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所谓其他积极参加者,是指除首要分子以外的在聚众斗殴中起重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对于一般参加者,只能依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追究行政责任,不能构成聚众斗殴罪主体。
三、处罚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附带诉讼 民事诉讼
(一)聚众斗殴没有造成重伤或死亡后果的,聚众斗殴的参加者,均明知自己的行为有可能产生伤害他人以及自己被他人的行为伤害的后果,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刑事和民事责任。
(二)参加聚众斗殴受重伤或者死亡的,受重伤不构成犯罪的行为人及死亡行为人的近亲属可以向聚众斗殴的对方被告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死亡行为人明显构成犯罪的除外。
(三)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或死亡的,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适用混合过错责任原则确定赔偿数额。犯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的被告人承担全部或主要赔偿责任;依法应当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的犯聚众斗殴罪的被告人和其他共同致害人承担次要赔偿责任。同一罪名共同犯罪的被告人之间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四、量刑标准
聚众斗殴罪的量刑标准?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聚众斗殴一次,参与人数少、无人员轻伤、社会影响较小的,首要分子为有期徒刑一年,积极参加者为拘役或者管制刑;聚众斗殴次数每增加一次,刑期增加六个月;轻伤每增加一人,根据损伤程度,刑期增加六个月至一年;轻微伤每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二个月。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刑期增加六个月或者刑种升格。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具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情形之一(含同种情形),刑期增加一年;轻伤每增加一人,根据损伤程度,刑期增加六个月至一年;轻微伤每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三个月。
【个罪自由裁量权规则】
按本节规定对个案量刑时,合议庭(独任庭)考虑人身危险性、社会危害性等综合量刑要素,依第一百四十条量刑,可行使六个月以内自由裁量权;依第一百四十一条量刑,可行使一年以内的自由裁量权。
【缓刑适用但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一)曾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被治安处罚的;
(二)具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两个以上情形的。
根据上述法律条例,我们可知,聚众斗殴一方没动手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需要结合实际案情和具体情节考虑。看其是否是首要分子或积极参加者。如果仅仅是一般参加者,那么就不构成聚众斗殴罪。但是公安机关可以依照我国治安管理条例对一般参加者追究行政责任。
总结:根据法律聚众斗殴一方没动手应承担法律责任吗?当今社会,尽管在大部分地区,法律常识已经非常普及了。但有很多在校学生或者辍学待业的青少年由于心理...#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
More>>
·债权人可以申请清算吗?
债权人可以申请清算吗?现在很多投资者都通过股权投资成为企业的债权人,对于他们而言,最担心的就是企业经营下滑的情况出现,这样会影响债权的实现。在经济条件不好的时候,有些小企业会陷入经......
·公司清算财产分配顺序规定是什么?
公司清算财产分配顺序规定是什么?一、公司清算财产分配顺序规定是什么?公司清算财产分配顺序是:(1)支付清算费用(2)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3)缴纳所欠税款(4)清偿公司债务(5)清......
·一、离婚判给子女的财产可以收回不?
一、离婚判给子女的财产可以收回不?如果是法院判决,是生效了的。如果财产已经到了儿子手中,就不可能收回。如果还没有,那还得看母亲是否同意收回。因为那显然是离婚的条件之一,父亲是没有权利......
·如果商业车险买了几天可以退吗
如果商业车险买了几天可以退吗一、商业车险退保条件?保险合同生效后可以退保,但是需要条件的。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由于保险合同订立过程中的特殊形式与内......
·装修工程质量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装修工程质量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一、装修工程质量标准是如何规定的?装修工程质量标准规定任何工程在装修结束之后都是需要按照标准进行验收的,装修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应遵循安全、......
·如果有两份遗嘱,遗嘱以那份为主
如果有两份遗嘱,遗嘱以那份为主应该是后面那一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
根据法律聚众斗殴一方没动手应承担法律责任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