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专利保护期限从哪天算起

  专利保护期限从哪天算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保护期的起算点并非专利公告日,专利公告日是专利权人取得专利权的起算点,各类专利的申请日均早于公告日,也就是说发明专利权人享有专利权保护期小于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人和外观设计专利权人享有专利权的保护期小于10年。对于专利权人来说,超过保护期的专利即成为公共技术,人人均可无偿使用,此项专利在商品市场上也就没有了“卖点”,因此在购买专利时要注意申请日,此点将影响专利转让对价。还有一点需要注意,我国《专利法》规定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因此专利“买家”要切记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相关部门做专利转让的备案登记,预防他人侵权,以保证自身拥有专利权利益的最大化。《专利法》第四十二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其专利保护期限是从申请的那一天开始算的,而具体的申请情况有的时候会随着个人情况的不同而变化。二、不予专利保护的事项有哪些我国《专利法》第25条明确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1、科学发现科学发现是知识产权的一种,但单纯的科学发现不能获得专利保护。如果能将发现付诸应用,则可以就该产品或方法获得专利权。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这里所述的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是指以活的人体或者动物体为实施对象的,而在已经死亡的人体或者动物体上以及对已经脱离活的人体、动物体的组织或者流体进行的测试、保存或者处理方法,例如防腐、制作标本、血液的处理和分析方法等,则可以获得专利权。4、动物和植物品种动物和植物品种是有生命的物体,是大自然的产物,一般认为不属于人类的发明创造。同时,动植物品种的培育受自然条件的影响很大,也不适于用专利制度来保护。需要注意的是,微生物品种以及动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是可以得到专利保护的。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用原子核变换方法所获得的物质,主要是指用加速器、反应堆以及其他核反应装置制造的各种放射性同位素。出于国家安全、国家利益的考虑,大多数国家对此都没有予以专利保护,我国也是如此。本站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结合法律中的规定,我国对发明创造专利的保护期限最长可以达到20年,但如果是属于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话,则保护期限相对要少一些,为10年,而专利保护的起算点应该是从申请人开始的。
  
  
  
总结:专利保护期限从哪天算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保护期的起算点并非专利公告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认为在法庭审理中应当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


·检察院批捕后公安局延期两次可以吗?
      一、检察院批捕后公安局延期两次可以吗?《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


·香港行政拘留法院超过60天什么情况?
      香港行政拘留法院超过60天什么情况?行政拘留是一种介乎于当场释放和判刑坐牢间的手段,通常来讲,行政拘留也不过是十几天就放人了,但如果在异地,这个规则是不是会有本地的一些变化呢,比方......


·离婚时双方的其他财产怎么分配?
      离婚时双方的其他财产怎么分配?按共同的财产来进行分配。在离婚时,法律规定的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和夫妻双方约定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应当属于夫妻个人,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家庭共有......


·在我国嫖娼被抓会通知单位吗
      虽然说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嫖娼被抓以后的法律后果理论上来说不算特别的严重,但很多的嫖娼者都有一个共同的心态,就是宁愿被国家工作人员严厉处罚,但是也并不愿意自己嫖娼的这件事情被用人单......


·不适用数罪并罚的情况有哪些
      有的时候,虽然表面上看行为人的某一个行为确实同时触犯了两个不同的法益,按照规定此时就应当数罪并罚的,但实践中往往却没有进行数罪并罚,那法律中规定不适用数罪并罚的情况都有哪些呢?请一起......


专利保护期限从哪天算起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