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这种情况中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必须是同时具备,同时身体遭到伤害、生命遭受危险必须是因为工作的关系。例如,某日小明在车间组装零件时不小心被电钻割断尾指,这就造成了工伤。在工伤的认定中先不考虑劳动者在从事劳动时的主观因素,主要考虑的是造成其受伤、死亡的原因,而劳动者的主观因素在工伤赔偿中会有所影响。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这种情况是指劳动者在进行上班时间前的预备、准备工作和下班时间后的收尾、结束工作时导致受伤、致残、死亡的工伤情况。例如,A公司的上班时间是上午九点,某名员工提前到岗,在启动运作机器时遭遇机器爆炸,最终死亡。在此种情况,即使不是在正常的上班时间上从事生产经营工作,但是也是由于工作原因而导致死亡,也应该认定为工伤。
三、患职业病的
这种情况是指劳动者在从事特定职业活动时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了疾病。同时这种疾病成因或诱因之一就是该工作的内容或性质,这类疾病通常为长期的慢性病。例如,从事水泥搅拌工作的劳动者因长期吸入粉尘,引起了肺结核,严重时会导致呼吸困难。这种因特定职业活动引起的疾病也是工伤的一种,可向用工单位进行索赔。
四、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这种情况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时间从事劳动时突发重大疾病致使生命垂危或死亡,也应认定为工伤。这类突发疾病不是因为工作原因,而是意外性的突发性的疾病,但是由于在工作岗位上发生,也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工伤。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这种情形是劳动者外出办公时人身受到伤害,理应是工伤的一种。例如,因为办理业务外出时遭遇车祸,也认定为工伤。
在工作过程难免会遭遇一些横祸,对自己的人身造成伤害,但若能清楚地认识工伤的类型和标准是什么,就可以得到用人单位的帮助,降低工伤的伤害程度。
个人工伤认定申请书
申请人:×××,性别×,××年××月×日出生,民族×,籍贯,住×××市×××街,身份证号码:×××,是××公司职工。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任××职务
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认定申请人在×××(时间)受伤为工伤。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是×××公司职工,于××××年××月被进入该公司,在××岗位工作。在××年××月××日上班时间,发生××工作事故,致使申请人××部位受到严重伤害。申请人受伤后,在××市××医院治疗,诊断为××,现已住院治疗××个月,花费医药费××元。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条的规定,申请人的受伤属于工伤,鉴于被申请人为主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特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申请劳动部门对申请人受伤一事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认定本人此次受伤为工伤。
此致
××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人(签字):××
××××年××月×× 日
通过以上介绍,工伤认定申请书样本,应标明的事项,工伤认定分五种情况,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上班时间前后的预备工作,即前期预备以及后期扫尾,因从事对人体有伤害的工种,从而造成职业病,或在工作时间突然发生疾病或者死亡的,由于工作原需要出差,从而发生事故受到伤害或者因为事故下落不明的,都属于工伤。
总结: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这种情况中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必须是同时具备,同时身体遭到伤害、生命遭受危险必须是因为工作的关系...#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
More>>
·房屋过户去哪办
1、签约。签约是指卖方夫妻双方和买入方同时到房屋产权监理部门签《房地产买卖契约》,房屋成交价格需由房屋产权监理部门工作人员认定或根据评估报告确定;2、交税。交税是指买卖双方按国家规定交......
·民法总则适用之前纠纷如何处理,诉讼时效有哪些
民法总则适用之前纠纷如何处理,诉讼时效有哪些规定?我国制定了很多条法律法规,这些法律不仅可以保护公民,也可以规范和约束公民的行为。当人们发生纠纷的时候,民法总则有规定,依照法律处理......
·职工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我们知道无论是大的受伤还是小的受伤都会给受害者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生活中的受伤需要自己来承担责任,但是在工作中受伤,就是属于工伤,在有关部门的,经认定之后就可以得到赢了赔偿和福利待......
·9级交通伤残赔偿多少钱
如果不幸运发生交通事故了,最开始是先要确定双方当事人的责任大小。对本次交通事故有责任的当事人,是必须要给受害人赔偿损失的。出现了伤亡情况的发生,是有需要对其伤亡情况做伤残级别的鉴定......
·合同到期天数提醒公式是什么?
合同到期天数提醒公式是什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合同早晚会有到期的一天,在一个用人单位里面,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日期甚至是签订的期限都是不同的,要实现对员工的有效的管理,就需要设......
·一、2次离婚被告都不到庭能判决吗?
一、2次离婚被告都不到庭能判决吗?因离婚案件必须调解,一方不到庭,法院一般要慎重对待,一般不宜作出缺席判决。但对公告送达的案件除外。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