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中赔付精神损失费吗?

  交通事故中赔付精神损失费吗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于交通强制保险的保险限额只有12万2千元,而且这12万余元还有1万元的医药费和2千元的财产损失限额,因此伤残或者、精神抚慰金、误工费等的赔偿限额就只有11万元。如此一来,如果受害人死亡或者伤残级别比较高的情况下,这11万元明显不足以赔偿全部的损失,就需要在商业保险中另行予以赔付。而现行的商业第三者保险是不赔偿精神损失费的,如果这部分的精神损失费在交强险中未予赔偿的话,那么将导致受害人的精神损失费在交强险中赔不上,到商业险中不能赔的情况。
  
  在实践中,法院的判决也不一致,有的将精神损失费纳入交强险中优先赔付,将其他伤残赔偿金判到商业第三者险中赔付,这样就维护了受害人的利益。但也有法院在交强险中优先赔偿伤残保险金等,如果有余额就判付精神损失费,如果没有就将该部分精神损失费判到肇事者身上,那样就会导致无法执行的情形,不利于保护受害的权益。
  
  最高院考虑到了上述情况,对于该问题在最高院在(2008)民一他字第25号给安徽省高院的复函中,明确了机动车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赔偿总和大于交强险时如何赔偿的问题:将该部分权利给受害人,如果受害人选择优先请求在交强险中赔付精神损失费的,法院应当支持,如果受害人不选择的话,法院可以裁定。
  
  二、交通事故中精神损失费如何计算
  
  根据现有司法解释之精神,交通事故致人残疾(经伤残鉴定为十到一级)或者死亡的,赔偿权利人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法院都会酌情判决;对于交通事故致人伤害(尚不够残疾)的,法院原则上不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但是,如果赔偿权利人为老年人、残疾人、婴幼儿或孕妇等特殊人群的,即使赔偿权利人所受伤害尚不构成残疾,基于人道主义,法院一般会酌情判决精神损害抚慰金;但是,不会超过对交通事故致人残疾、死亡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对于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能否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到目前为止,法院尚未有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之判例。但是,没有这样的判例,不等于赔偿权利人就不能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如果赔偿权利人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对其具有特定的纪念意义,则完全有理由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交通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
  
  (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
  
  (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
  
  (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
  
  交通事故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因为精神方面的损失是看不见的,因此在计算的时候其实比较复杂,需要结合多方面的因素才行。并且在不同的交通事故中,因为实际情况的不同,所以也不是都会涉及到精神损失方面的赔偿。
  
  
总结:交通事故中赔付精神损失费吗在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于交通强制保险的保险限额只有12万2千元,而且这12万余元还有1万元的医药费和2千元的财产损失限额,因...#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做过多次人流能得到离婚赔偿吗
      做过多次人流能得到离婚赔偿吗一、做过多次人流能得到离婚赔偿吗?做过多次人流离婚的时候也不能得到赔偿,除非男方自愿。《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


·签了劳务合同劳动关系能被认定吗?
      签了劳务合同劳动关系能被认定吗?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都是劳动者以个人的劳动取得劳动报酬的行为,两者的......


·房产的继承公证书的样本是什么?
      房产的继承公证书的样本是什么?被继承人:×××(应写明姓名、性别、生前住址)继承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与被继承人的关系)继承人:×××(同上,有几个继承人应当写明......


·刑事案件发回重审情形有几种
      一、刑事案件发回重审情形有几种发回重审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第一审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通过裁定的方式,撤销原判,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包括两种案件......


·离婚财产分割纠纷怎么算律师费用
      离婚财产分割纠纷怎么算律师费用一、按件收费1、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


·年休假规定天数条例
      对于即将在公司上班或者说已经上班的朋友们来说,在公司上班不免遇到紧急的事情需要休假,但是对于国家规定的年休假规定天数还不是很清楚。对于还没有上班的朋友们来说提前了解国家规定的休假天......


交通事故中赔付精神损失费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