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减刑是如何认定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罪犯被判刑罚之后,最渴望的应该就是减刑了吧。但是我国司法机关对减刑的控制还是比较严的,想要获得减刑,必须符合严格的减刑条件,而这一切都是由司法机关认定的。司法实践中,减刑是如何认定的?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减刑是如何认定的?
  
  认定减刑,就是审查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是否符合减刑的条件。
  
  1、减刑的条件包括:
  
  (1)减刑适用的对象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①阻止他人实施犯罪活动的;
  
  ②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
  
  ③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的;
  
  ④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
  
  ⑤在抢险救灾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突出的;
  
  ⑥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贡献的。
  
  2、应当减刑的条件:
  
  “应当减刑”是法院必须对犯罪分子进行减刑。只要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申请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二、减刑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1、减刑的对象条件
  
  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只要是被判处上述四种刑罚之一的犯罪分子,无论其犯罪行为是故意还是过失,是重罪还是轻罪,是危害国家安全罪还是其他刑事犯罪,如果具备了法定的减刑条件都可以减刑。
  
  2、减刑的实质条件
  
  “可以”减刑的实质条件,是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只有符合这一条件,才能得以减刑。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减刑只能适用于在刑罚执行过程中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这是适用减刑的实质性要件。
  
  3、减刑的限度条件
  
  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8条的规定,减刑的限度为: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3年;人民法院依照刑法典第50条第2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5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25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0年。
  
  减刑旨在通过肯定罪犯已有的改造成绩,激励其继续努力改造,逐步减少以至消除犯罪分子的主观恶性,使其不再危害社会。因此,只要符合减刑的条件,就可以获得这种鼓励。关于“减刑是如何认定的”,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
总结:罪犯被判刑罚之后,最渴望的应该就是减刑了吧。但是我国司法机关对减刑的控制还是比较严的,想要获得减刑,必须符合严格的减刑条件,而这一切都是由司...#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可转换债券发行条件及方法是什么?
      可转换债券发行条件及方法是什么?一、可转换债券可转换债券是债券的一种,可以转换为债券发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较低的票面利率。本质上讲,可转换债券是在发行公司债券的基础上,附加了一......


·法院受理哪些劳动争议
      法院受理哪些劳动争议有些劳动争议在解决的时候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有的则可以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不过需要注意,法律中明确规定了一些劳动争议法院是不能够受理的。而反之,法院受理哪些劳动争......


·故意伤害罪要判几年,它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故意伤害罪要判几年,它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故意伤害罪造成轻伤的一般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但致人重伤就是在3-10年有期徒刑之间判刑。另外造成了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严重残......


·我们在生活中经常遇到有些没有自理能力的人
      我们在生活中经常遇到有些没有自理能力的人,对于生活没有自理能力的人我们的国家是规定着要有监护人的。对于监护人的选择方式我们国家也有着相关的规定,但是我们有没有想过一个问题,那么就是......


·夫妻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怎么算
      即使夫妻离婚解除了婚姻关系的,此时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也还是存在,不能因为离婚就免除对自己的抚养。这种情况下,注定只有一方可以获得孩子的抚养权,而另一方则需要实际支付抚养费。那此......


·找中介买房要注意哪些方面
      为了能快速的接触房源、快速的买到想要的二手房等因素,生活中,不少购房者即便知道找房产中介帮忙会有风险,但也还是会去这么做。那么,找中介买房要注意哪些方面呢?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做详......


减刑是如何认定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