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公司法》监事产生选举的方式是什么

  《公司法》监事产生选举的方式是什么第一百零六条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本法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本条是关于董事、监事选举适用累积投票制的规定。二、监事产生选举的方式的评析累积投票制只适用于董事、监事选举,如果采用一权一票可能形成控股股东操纵选举。适用累积投票制前提是公司章程作出规定或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直接投票制,指在行使股东会表决权时,针对某一项决议,股东只能将其持有股份代表的表决票数一次性直接投在这些决议上,它体现的是一种由大股东控制公司的权利义务对等的理念。累积投票制则允许股东可以将其在选举每位董事或监事上的表决票数累加,即股东的总票数为其持有股份决定的表决权票数乘以须选举的董事或监事的人数,股东可以选择将总票数集中投予某一位或几位候选人名下。这两种投票制均以“同股同权”、“一股一权”为基础,但在表决票数的计算和具体投向上存在根本差异。累积投票制形成于19世纪的美国,在20世纪时为其他发达国家的公司法所普遍采用。2002年1月,中国证监会和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出台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三十一条曾就累积投票制作出过尝试性规定,“在董事的选举过程中,应充分反映中小股东的意见。股东大会在董事选举中应积极推行累积投票制度。控股股东控股比例在30%以上的上市公司,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采用累积投票制度的上市公司应在公司章程里规定该制度的实施细则。”但是,由于原公司法采用的是直接投票制,并没有关于累积投票的类似规定,故在推行中遇到很大的阻力。针对目前上市公司“一股独大”比较突出的情况,对多数股东滥用表决权予以限制是十分必要的。因此,为缓冲大股东利用表决权优势产生的对公司的控制,增强小股东在公司治理中的话语权,并致力于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现公司法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选举董事、监事的问题上,明确规定可实行累积投票制,为该制度提供了法律上的支撑。《公司法》监事产生选举的形式也是公平公正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提到选举,离不开的就是投票了,投票的方式以及投票后的具体计算方式我们在文章中也为您介绍了,一个公司的监事当然重要,做事也要细心小心。最后,我们预祝选举监事的您可以选举成功。
  
  
  
总结:《公司法》监事产生选举的方式是什么第一百零六条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本法所称累积...#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辞退员工什么时候支付工资
      辞退员工什么时候支付工资新劳动法无此规定,但是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此规定,应在辞退员工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


·有权提出交强险赔偿的主体是怎样的?
      作为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发生的时候是需要尽快的了解交通事故的具体情况的,当事人对于交通事故的发生的责任认定是可以由警察出具相关的结果的,当然这还不是最后的结果,关于有权提出交强险赔偿......


·一、买房子办他项权证是什么意思?
      一、买房子办他项权证是什么意思?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按揭贷款时,......


·我们大家都知道
      我们您都知道,尽管现在网络技术发达,但还是有很多人对于网络操作不熟练,比如,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可以通过网签实现,那么,买卖二手房网签可以不找中介吗?一般来说,如果不找中介也是可以的......


·取保候审到期后会不会在上网追逃
      取保候审到期后会不会在上网追逃对于犯罪情节不是特别严重、且不会造成社会伤害的犯罪嫌疑人,在被逮捕后可以通过取保候审,在监狱外随传随到就行。但是取保候审只有一定的期限,到期后嫌疑犯没......


·物权法司法解释一要点总结包括哪些内容?
      物权法司法解释一要点总结包括哪些内容?物权法是保障公民对物的权利的法律。在实践中,因特权遭受到侵犯所引起的诉讼较为常见,法院在审理这一类案件时,会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裁决,为了......


《公司法》监事产生选举的方式是什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