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外侵犯肖像权表现形式是什么?
众所周知,各个国家对公民肖像权提供了法律保障,如果他人恶意使用别人肖像或者以营利为目的使用肖像,都造成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那么,在国外侵犯肖像权表现形式是什么?接下来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供您参考!
一、在没有阻却违法事由情况下,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使用其肖像的行为。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而使用其肖像的行为,也称为“不当使用他人肖像”。我国民法有关肖像权的法律规定基本上是针对肖像的“不当使用”而规定的。这种不当使用区分为:“以营利为目的”和“非以营利为目的”的非法使用。我们不能认为只要不以营利为目的,或者虽经肖像权人同意,就可以非营利地任意使用公民的肖像,这种理解是片面的。我国《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39条,对这种侵权行为限制在:“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范围。第120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受到伤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要求赔偿损失。”在未经本人同意,非以营利为目的的使用他人肖像的行为中,只有具有阻却违法事由的行为才是合法行为。如为新闻报道、公安机关为缉拿犯罪嫌疑人而发的“通缉令”等等。肖像权与姓名权一样,具有专有权,对于自己的肖像的占有、使用和处分,只能归公民本人所有,未经本人同意,他人不得享有。侵犯肖像权的行为,不在于以盈利为目的使用公民肖像,而在于不尊重公民对其肖像的专有权。因此,无论出于何种目的,将公民肖像予以复制、传播、展览等,都应征得公民的同意,否则就构成对肖像权的侵害。
二、擅自制作他人肖像(包括拥有他人照片)。未经本人同意,擅自创制、占有他人肖像(照片)的行为。对于摄影人来说,就是偷拍他人的照片行为。
肖像是公民“人格”外在表现,只有本人有权决定是否再现自己的形象。至于制作(拍摄)的肖像作品,是为了公开发表,还是以私藏为目的,并不影响侵害肖像权行为的构成。就是说:虽不加公开的使用,也同样地构成侵权,如照相馆私自加印顾客照片保存等。
三、恶意侮辱、污损他人肖像。即不法行为人恶意的以侮辱、丑化、玷污、毁损等的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或破坏他人肖像的完整性。包括涂改、歪曲、焚烧、撕扯或倒挂他人照片,这样的行为不仅构成对肖像权的侵害,还往往会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
在他人构成侵犯自己肖像权时,应有权要求他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相应的损失。综上所述,相信您对“在国外侵犯肖像权表现形式是什么?”这一问题的答案已经有了明确的认识。确定侵权标准主要在于不经过本人许可而擅自使用公民的肖像获取利润或者恶意诋毁他人的肖像,这种情况都造成了侵权行为。
总结:众所周知,各个国家对公民肖像权提供了法律保障,如果他人恶意使用别人肖像或者以营利为目的使用肖像,都造成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那么,在国...#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
More>>
·公司法定代表人职责有哪些
公司法定代表人职责有哪些公司法定代表人大概意思就是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需要制定的人担任,同时也要满足法律条件。一般公司的法人代表的就是公司,对于法定代表人的合法行为,一......
·一、营业执照注册资本是实际出资额吗?
一、营业执照注册资本是实际出资额吗?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不是实际出资额,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应该和法律上规定的公司的注册资本是一致的,如果法律上没有限制该公司的注册资本,营业执照上......
·夫妻财产可以分为几种权利?
夫妻财产可以分为几种权利?分为共同财产和私有财产,夫妻财产,是有关夫妻财产的归属、管理、收益、使用和处分,夫妻债务的清偿,夫妻家庭生活等费用的负担,婚姻终止时夫妻财产的清算和分割,对......
·盗伐林木负什么法律责任
一、盗伐林木负什么法律责任(一)行政责任按照《森林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变卖所得,并处盗伐......
·刑事案件办案规定的程序及时间是什么?
我国是一个以法治国的国家,我国的法律法规在各个领域及各个方面都颁布了相关的规则,所以当我们处理各项关于法律相关的事项都需要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来进行处理,当我们遇到一个刑事案件办案时......
·新型网络诈骗手段有哪些
新型网络诈骗手段有哪些?针对网络诈骗案件频发的情况,相关部门制定了相应的防范措施,也对常见的犯罪行为进行了宣传,故而人们对于常见的犯罪方式已经有所防范,所以现在又出现了一些新型的网......
在国外侵犯肖像权表现形式是什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