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费的收取标准是什么?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费的收取标准是什么?
  
  生活中,人身伤害案件是相对多发的。发生了人身伤害案件,就会牵扯到人身损害的赔偿问题,如过双方不能协调解决,只能由法院判定。诉讼是需要收取一定费用的,那么人身损害赔偿诉讼费的收取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看看我们为您总结的诉讼收费标准。
  
  一、侵害人身权案件
  
  1、一般情况:每件300元;
  
  2、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至10万的部分,收1%;超过10万的部分收0.5%。
  
  二、执行费(申请人不预交)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 每件50元至500元;
  
  2、1万元以下: 每件交纳50元;
  
  3、1万元至50万元: 执行金额×1.5%-100元;
  
  4、50万元至500万元: 执行金额×1% 2400元;
  
  5、500万元至1000万元: 执行金额×0.5% 27400元;
  
  6、1000万元以上: 执行金额×0.1% 67400元;
  
  三、保全费
  
  1、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每件30元;
  
  2、1000元至10万元:保全金额×1% 20元;
  
  3、10万至89.6万元:保全金额×0.5% 520元;
  
  4、89.6万元以上:5000元。
  
  四、离婚案件
  
  1、一般情况:200元;
  
  2、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足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收0.5%。
  
  五、财产案件 ?
  
  
  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诉讼标的额×2.5%-200元;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诉讼标的额×2% 300元;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诉讼标的额×1.5% 1300元;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诉讼标的额×1% 3800元;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诉讼标的额×0.9% 4800元;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诉讼标的额×0.8% 6800元;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7% 11800元;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6% 21800元;
  
  10.超过2000万元: 诉讼标的额×0.5% 41800元。
  
  六、其他非财产案件
  
  每件50-100元。
  
  七、劳动争议案件
  
  每件10元。
  
  八、知识产权纠纷案件
  
  1、无争议金额的,每件800元;
  
  2、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
  
  九、破产案件
  
  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最高不超过30万元。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十、行政案件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50元。
  
  十一、管辖权异议
  
  异议不成立的,每件100元。
  
  十二、申请支付令
  
  按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十三、申请公示催告
  
  每件交纳100元。
  
  十四、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每件交纳400元。
  
  十五、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1、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
  
  3、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
  
  十六、其他非财产案件
  
  每件80元。
  
  十七、不交纳诉讼费案件
  
  1、民事特别程序案件;
  
  2、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案件;
  
  3、行政赔偿案件;
  
  4、不服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提起上诉案件。
  
  生活中遇到人身伤害案件,可以双方协调解决的,达成一致的,自愿调解也是可以的,这样能省去一部分诉讼的费用,用以安抚受伤者。如果需要法院来判决,则按以上标准执行人身损害赔偿诉讼费的收取,诉讼费一般由败诉方承担。
  
  
总结:人身损害赔偿诉讼费的收取标准是什么?生活中,人身伤害案件是相对多发的。发生了人身伤害案件,就会牵扯到人身损害的赔偿问题,如过双方不能协调解决...#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一、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赔偿有冲突吗?
      一、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赔偿有冲突吗?没有冲突,可以共同赔偿。由于工伤保险赔付是基于工伤事故的发生,与劳动安全事故或者劳动保护瑕疵等原因有关,因此,工伤事故在民法上被评价为民事侵权。......


·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相关内容 一、主要种类 损害赔偿请求权的
      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相关内容一、主要种类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类型包括:1、因侵权行为造成他人的损害,受害人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因侵害财产权[物权/知识产权/继承权/债权]所引起的损害赔偿请......


·停工留薪待遇如何计算?
      (一)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二)......


·朋友欠钱不还跑了怎么办?
      朋友欠钱不还跑了怎么办?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


·法律如何保护医患双方的权益?
      法律如何保护医患双方的权益?医患关系是现在的一个热点话题,因为医患关系紧张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因为双方沟通有误或者其他什么原因,使得现在的人觉得医患双方的权益都无法得到很好的保障......


·逃税会封夫妻财产吗
      看情况而定,拒不执行会封。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费的收取标准是什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