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司法鉴定结论应当注意的问题

  司法鉴定结论中涉及的问题比较多,其中它应该遵循的准则以及它的证据效力,这两点十分重要,对于案件的判定很有帮助。那么,司法鉴定结论应当注意什么问题呢?网的我们为您分析解答,供您参考。
  1、直接原则和言辞原则
  直接原则是指法官调查证据,必须以直接的方式进行。言词原则 是指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法庭审理活动应当以口头陈述的方式
  进行。言词原则和直接原则要求法官必须在法庭上亲自听取双方当事人、证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陈述,以及检验物证、审查书证和鉴定结论,从而产生直接的感知,进而形成对有关案件事实的内心确信。同时直接原则和言词原则要求庭审质证活动应当以言词质证和辩论的方式展开,只有通过这种言词质证的方式,才能使法官对作为裁判基础的证据保持全面而充分的接触和审查,从而做出正确的判断。
  2、司法鉴定结论质证具有重要作用
  司法鉴定结论必须接受当事人的互相质证,这是一种正当的程序保障,鉴定人出庭接受当事人的询问,解答鉴定过程中的相关技术性问题,是其法定义务。质证的内容是指质证主体对证据进行质证时所涉及的范围,主要内容包括:有关鉴定资料的内容,包括检材、鉴定文书资料的来源、可靠性和真实性;检材的数量、质量、保有时间、保存条件方法、提取方法、处理方法是否达到科学标准等;鉴定的方法、步骤和过程,对于鉴定的方法,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鉴定的检验方法、实验程序、步骤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得出鉴定结论的数据、理由和根据;科学检验、实验过程中变化,得出的数据,据此分析出的理由和根据等等。
  3、质证的作用
  质证是实现证据诉讼功能的必然要求质证主体对在法庭出示的司法鉴定结论享有发表意见、进行询问和予以质疑的权利。这些权利的本质是对其不利的证据依据法律和事实而享有的异议权,其目的在于实现证据的诉讼功能,影响或动摇法官对司法鉴定结论的认定和采信。究其原因,主要表现为:
  (1)相关的法律仍不完善。我国三大
  诉讼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对鉴定人出庭的有关问题只有原则性的规定,没有明确的实施细则,没有强制鉴定人出庭措施、鉴定人出庭补偿制度和鉴定人保护制度。
  (2)有关人员对司法鉴定结论质证的认识不足。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司法鉴定结论应当注意的问题。并不是所有的司法鉴定结论就一定是正确、合法、有效的,其必需要经过审查,一定要确认其内容必须属实,要不然就会对法官判定结果有一定的偏差,从而导致了案件的判定有一定的偏颇。司法鉴定结论在我国的法律结论中占有很大的地位,其中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梅州律师。
  
  
  
总结:司法鉴定结论中涉及的问题比较多,其中它应该遵循的准则以及它的证据效力,这两点十分重要,对于案件的判定很有帮助。那么,司法鉴定结论应当注意什么...#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民事诉讼中的再审和二审的区别是什么?
      民事诉讼中的再审和二审的区别是什么?一、二审二审又称上诉审程序,是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上诉人的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就第一审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认人民法院尚未发......


·公司债券可以转让吗,怎么转让?
      公司债券可以转让吗,怎么转让?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都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在证券交易场所买入公司发行的债券,这是一种常见的理财方式,是一种投资行为。在出于某种原因,想转让公司债券的行为......


·一、店面转让需要付违约金吗?
      一、店面转让需要付违约金吗?要看双方约定的情况;店铺转让的,违约金按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条款执行,如果合同条款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民事纠纷来处理;合同法解释(二)规......


·加班费工资基数如何确定?
      加班费工资基数如何确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对月工资有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应按双方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的月工资来确定;如双方对月工资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按《劳动合同法》第18条规定来确定......


·问父亲借钱写欠条好还是借条好
      问父亲借钱写欠条好还是借条好借钱最好是打借条而不是欠条。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


·过失致人死亡罪 交通肇事的区别有哪些?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水平的提高,现在汽车已经成为千家万户的普通交通工具,由此带来的交通拥堵和违法肇事行为也愈发普遍和常见。在道路行驶过程中,一旦遇到或者发生交通事故,特别是比较严重的车......


司法鉴定结论应当注意的问题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