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用人单位招工要求的条件和标准要进行明示

  用人单位招工要求的条件和标准要进行明示,不能没有理由任意解除。
  
  1.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必须是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而不是不需要理由就可以解除的。往往很多用人单位只是简单的认为试用期内可以用也可以不用,往往也直接导致劳动争议的发生。
  
  2.对于录用条件用人单位最好能够做出明确的规定,这样有利于对员工的管理和避免劳动争议难以举证的问题。同时录用条件和招聘条件也存在一定的区别,不可把两者的概念混淆。
  
  二、试用期内,劳动者要具备自我维权的心理素质和法制观念
  
  1、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应该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仍然应当遵守法定的各项劳动标准,如工作时间、劳动保护、最低工资、加班费等规定。尤其是社会保险应该按月缴纳,做一个月的工也要缴纳一个月的社会保险。
  
  2、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出资(指有支付货币凭证的情况)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
  
  3、试用期限要合法
  
  试用期约定与劳动合同期限有着密切的联系:劳动合同期限不满六个月的,不得设立试用期;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规定试用期和劳动合同期限长短之间的关系,主要也是为了对试用期的约定加以限制和规范,对于短期间合同,可以在合同期内互相了解,一般不需要设立试用期,也为了防止一些企业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频繁换人,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4、 试用期内特殊的权利
  
  主要表现在解除劳动合同的特殊性。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提前三十天的要求。而用人单位除要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以外,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也没有提前30天的约束。
  
  目前,有不少用人单位正是因为对试用期的理解存在着一定的片面性和错误,导致了滥设试用期、滥用企业权利等情况的发生。这是不利于企业人才开发和管理的,也与现行的政策法规背道而驰的,会给企业和劳动者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害,希望企业和劳动者正确的认识试用期,以便正确的对待和处理有关问题。
  
  这也给广大求职者们提了一个醒,一个好的企业是能正确认识试用期的,在劳动法中即使是在试用期中同样也是受法律的保护的,当然你在试用期内想终止劳动合同也是可以提出异议的,只要符合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书的条件即可终止试用期劳动合同。
  
  
总结:用人单位招工要求的条件和标准要进行明示,不能没有理由任意解除。1.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必须是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而不是不需要理由就可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有关房屋质量相关法律法规
      有关房屋质量相关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


·一、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丢了怎么办?
      一、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丢了怎么办?1·给原用人单位写出书面申请,请求补发解除劳动合同证明。2·单位拒绝办理,以该理由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诉。3·劳动仲裁的裁决书,即是解除劳动合......


·滥用职权认罪悔罪书内容有哪些?
      我国是一个民主的国家,政府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在实际的工作过程当中,由于体制上的缺陷以及公务人员自身素质的缺失,有时会出现滥用职权的情况。滥用职权时被查处时需要写下认罪悔罪书,在认......


·商家高价卖口罩怎么处理?
      一、商家高价卖口罩怎么处理?购买口罩时,如果发现商家恶意涨价,可以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举报,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在疫情期间哄抬物价,不仅属于行政违法行为,面临没收、罚款等处罚......


·新买车辆上户后多久上牌?
      新买车辆上户后多久上牌?汽车购买后三个月内需要上牌,之前可以上临时牌照。但车主需要注意,新车使用临时牌照不得超过15天,车主应及时向车辆管理机关申请使用正式牌照。过期后,会面临暂扣车辆......


·法院离婚建议程序多长时间 ?
      法院离婚建议程序多长时间?一、法院离婚建议程序多长时间协议离婚,当场发给离婚证。起诉离婚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的,法院......


用人单位招工要求的条件和标准要进行明示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