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单位注销未事先通知有代通知金吗?

  单位注销未事先通知有代通知金吗?
  根据 《劳动法》规定合同期内,如果我们没有违反法律或公司规章制度,公司也不是合法裁员,那么公司单方解除合同是违法的,应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六个月一下的支付半个月工资)。公司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我们要注销,仍然需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二、代通知金的种类
  第一种代通知金有两种,第一种北京市的“代通知金”是在《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中的第40条、第47条规定,是终止劳动合同代通知金。终止劳动合同代通知金是指在劳动合同终止前,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的,应该支付没有提前通知的日期对应的工资的赔偿,这是一种赔偿责任。具体条文是《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第四十条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经协商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四十条规定,终止劳动合同未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的,以劳动者上月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劳动者1日工资的赔偿金。这是对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30天通知而造成员工的工资损失赔偿,其归责原则是以过错责任原则。第二种第二种是在《劳动合同法》中的第40条规定的,是解除劳动合同代通知金。第二种全国“代通知金”是新《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代通知金。这就是在外企经常流 行的遣散费中“N 1”中的“1”。
  三、代通知金相关法律规定有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如果用人单位要注销而没有提前30天通知我们劳动者,而临时单方面要求跟我们解约,那么用人单位是需要给我们相应的代通知金作为补偿的,所以在我们进一家公司后为了在工作期间保护自己的相关权益,首先我们应该要做的就是与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总结的关于单位注销未事先通知有代通知金吗相关内容。
  
  
  
总结:单位注销未事先通知有代通知金吗?根据《劳动法》规定合同期内,如果我们没有违反法律或公司规章制度,公司也不是合法裁员,那么公司单方解除合同是违...#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三班倒的加班工资如何算
      三班倒的加班工资如何算一、三班倒的加班工资怎么算?三班倒就是每天24小时分成早中晚三班,每班8小时,轮换上班的工作制度。只要单位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安排劳动者每日的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


·个税退税条件7种情况分别是什么
      个税退税条件7种情况分别是什么1、2019年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2、2019年度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扣除的3、因2019年终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


·高空坠物归责原则是怎样的
      高空坠物归责原则是怎样的?如果走在路上,不幸被高空中坠落的物体砸伤,受害人要求赔偿时,是否要自己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不用受害人承担举证责任,那么到底该由谁来承担举证责任呢?高空坠物的归责......


·对于确认婚姻无效能再审嘛?
      对于确认婚姻无效能再审嘛?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能提起上诉。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采取一审终审制的仅限于婚姻效力的判......


·济南买房子首付多少外地?
      济南买房子首付多少外地?一般规定,买房首付首套首付不低于30%,第二套房子的首付不低于60%。在济南买房子的条件政策1、能提供在济南缴存了满一年的社保或者纳税证明;2、有着不低于拟购房......


·发生车祸事故怎么处理
      发生车祸事故怎么处理一、发生车祸事故怎么处理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大致可分为以下六个流程: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2、现场处理......


单位注销未事先通知有代通知金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