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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三、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四、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五、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六、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交通事故民事诉讼的流程
  
  打官司时,原告请分“三步走”:
  
  (一)明确要“告谁”
  
  打官司中,“告谁”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如果告的对象不对,不仅浪费了时间、人力、财力,还达不到要求赔偿的目的。在“告谁”的问题上,首先要看发生事故时对方所驾车辆上的车主是谁,如果是肇事司机本人,那就直接起诉他。如果车辆另有其主,可以将肇事司机与车主作为共同被告一起起诉。如果车主是单位,可以将单位一并作为被告告上法庭。
  
  此外,从维护权益受损一方利益的角度出发,国务院颁布的《道路处理办法》还特别规定了车主承担垫付责任的原则。车主承担垫付责任是指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机动车的所有人负责垫付。但事后,承担垫付责任的车主可向肇事司机追偿。
  
  (二)拿到证据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认定道路交通事故的法定机关,虽然其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应经当事人予以质证,不能当然成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但它作为纠纷的重要证据,在诉讼中,对于证明双方当事人各自应负的责任程度仍具有重要的意义。案件起诉至法院后,法院固然应当根据法庭调查的事实对事故责任进行确认,调查范围不受公安机关责任认定书的限制,但在通常情况下,当事人没有确凿证据推翻责任认定书的内容时,法院都会采信公安机关对责任的认定,并以此为基础确定有关当事人的赔偿责任。因此,当事人在拿到交通队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时,一定要仔细看清责任认定内容。如果不服,要及时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
  
  (三)合理要赔偿
  
  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涉及的赔偿问题一般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人身伤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修车费、车上货物损失等。修车费要根据修车发票上的合理数额认定,如果车辆已经报废应折价赔偿;事故中车上物品的损坏赔偿,应当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赔偿的项目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等等。其中,误工费包括两部分,一是当事人在看病、住院期间不能上班造成的误工费,二是因处理交通事故善后事宜的误工费。
  
  交通事故赔偿诉讼怎么举证
  
  主要包括责任证据(交警队事故书)和损失数额证据。其中的赔偿项目是:
  
  (一)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还包括、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具体赔偿数额根据责任、保险和个人、各地具体情况不同而不同。
  
  以上就是“交通事故法院起诉时间都有哪些规定?”的具体回答,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发生交通事故这种意外事件,谁都不乐意发生,但是既然发生了,就需要冷静平和的面对,与对方进行赔偿事宜的商讨,如果不能达成共识,可以诉诸法律。由相关执法部门进行判处。
  
  
总结: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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