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酒驾和醉酒驾驶的区别到底在哪里?

  近年来,饮酒驾驶已经成为影响交通安全的重大安全隐患。酒驾严重影响了交通安全,交警对酒驾的打击也更加激烈。不知道您对这样的概念有没有一个理解,酒驾和醉驾是有区别的,醉驾和酒驾的定义也不一样,评判标准也不同,今天我们带您深入了解一下酒驾和醉酒驾驶的区别。但是在这里依然要提醒您的是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都不要怀有侥幸心理,一定要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酒驾和醉驾的区别
  以往交警在认定驾驶人酒后驾车时,往往通过目测和测酒仪两种方式执行,在司机承认喝酒或测酒仪显示司机的呼吸中含有酒精成份时,就可以认定为酒后驾车,但是 没有区别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的办法。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对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的处罚尺度分别作了规定,但是交警由于缺乏相应的实施标准,在区分这两种饮酒状态时仍然有一定困难。标准则详细规定了车辆驾驶人员饮酒或醉酒驾车时血液、呼气中的酒精含量阈值和检验方法,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 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为饮酒驾车;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为醉酒驾车。有关专家根据标准大体估算了一下:20mg/100ml大致相当于一杯啤酒;80mg/100ml,则相当于3两低度白酒或者2瓶啤酒;100mg/100ml,大致相当于半斤低度白酒或者3瓶啤酒。落实到具体的白酒酒精度数,如果人体中每百毫升血液中含到100毫克酒精,不同的酒类的量化分别是:70度白酒约50克;60度白酒约75克;50度白酒约100克;40度白酒约150克,也就是一口杯的量;日本清酒约500克;红酒约600克;啤酒约3瓶或者6个易拉罐。
  判定“酒后驾驶”更准确
  标准规定,对于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将首先进行呼气酒精检测,以判定肇事原因是否与酒后驾车有关。以下四种情况可采取抽取血液的方法检验酒精含量:1、死亡事故;2、不能或拒绝进行呼气酒精检测;3、当场否认呼气酒精检测结果;4、伤人事故呼气检出酒精。抽取静脉血液将由医务人员进行,血样送交管部门事故处检验。如果每查获一名酒后驾驶人都要进行血检,未免过于麻烦。在检验标准中同时还规定了几种检验是否酒后驾车的方法。
  有争议的时候怎么办?
  在交警与饮酒驾驶人之间无争议时,交警可以按照驾驶人的供述进行处罚;如果双方有争议,还可以通过人体平衡实验测试驾驶人是否暂时丧失了驾驶能力。体平衡实验包括步行回转实验和单腿直立实验两 种。步行回转实验要求被试人员沿着一条直线行走9步,边走边大声数步数,然后转身按原样返回,这个实验中有包括“走错步数”等8项指标,如果被试人员符合两个以上,视为暂时丧失驾驶能力。单腿直立实验包括“为保持平衡单脚跳、放下提起的脚”等4项指标,如果被试人员符合两个以上,视为暂时丧失驾驶能力。如果饮酒驾驶人不愿接受实验,血液鉴定可以作为最后一个步骤,用科学的方法认定。上述内容就是酒驾和醉酒驾驶的区别,近年来,交通执法部门对酒驾和醉驾的打击力度更加强大,为的就是让您更加正确的看待酒驾和醉驾的严重性,永远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正确看待酒驾和醉驾,遵守交通法规,为了自己也是为了家人。
  
  
  
总结:近年来,饮酒驾驶已经成为影响交通安全的重大安全隐患。酒驾严重影响了交通安全,交警对酒驾的打击也更加激烈。不知道您对这样的概念有没有一个理解,...#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批捕停发工资如何发放?
      一、批捕停发工资如何发放?《关于公务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务员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期间,停发工资待遇,按本人原基本工资的......


·怎么才算离婚婚前财产转移?
      怎么才算离婚婚前财产转移?在我国相关的离婚人员在办理离婚时,转移这类离婚财产的,构成相关的婚姻财产转移。我国的办案机关应根据这类案件的实际情况,对这类人员进行处罚,保护公民的合法权......


·企业延迟复工薪资怎么算
      企业延迟复工薪资怎么算?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


·刑诉中上诉和抗诉的区别是什么?
      刑诉中上诉和抗诉的区别是什么?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或评审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声明不服,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活动。抗诉是指人民检......


·如何理解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送达的规定?
      如何理解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送达的规定?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纠纷后,若就赔偿事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在书写诉状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再人民法院受理诉讼请求后,会尽早安排开庭......


·民事诉讼需要律师吗?
      民事诉讼需要律师吗?一、民事诉讼需要律师吗?法律没有规定民事案件必须委托律师代理,如果你具备基本法律常识,案件不是很复杂,标的不大,可以自己解决,反正输赢也不会触动核心利益。如果......


酒驾和醉酒驾驶的区别到底在哪里?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