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扦补偿标准2023年有哪些新的政策?
房屋作为我们的生活场所,对我们来说尤为重要。但由于社会的发展,时代的进步。拆迁已经越来越多的出现在我们的身边了。那面对着自己的房屋被拆迁,我们又要如何保护自身的利益呢。下面本站我们就带你了解一下房屋拆扦补偿标准有哪些新的政策相关问题为你解答,希望你在遇到相关的法律问题时能够帮助到你。一、房屋拆扦补偿标准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注: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三)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二、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我们可以看出我国的现行法律对拆迁补偿还是有着一系列的详细的解释和规定的。在这里我们要提醒您一定要熟读此部分法律,才能在拆迁的过程中不受伤害。另外城市的拆迁和农村的拆迁标准也不一样,这里您还要特别注意。
总结:房屋作为我们的生活场所,对我们来说尤为重要。但由于社会的发展,时代的进步。拆迁已经越来越多的出现在我们的身边了。那面对着自己的房屋被拆迁,我...#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
More>>
·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最多判多少年?
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最多判多少年?最多会判多少年就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二条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在聘用职工时,需要与职工签订工作协议的。但现实中有些用人单位不与在职职工签订工作协议的,导致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矛盾了,职工想要起诉用人单位了,但是又......
·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的时间点
司法鉴定对于案件审理有着重要的作用,则当事人应当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适时地提出司法鉴定申请,最大限度地维护自身的诉讼权利。《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庭前准备程序,即法院可以在开庭前召集庭前会......
·私闯民宅并损坏财物财务很小有事吗?
私闯民宅并损坏财物财务很小有事吗?有人闯入他人住宅打坏门窗、水缸、家具等东西,符合故意损毁财物的构成要件,而私闯他人住宅故意损毁财物是法定的加重处罚情节,私闯民宅并损坏财物财务很小的......
·著名商标申请多少钱,需要哪些申请材料
著名商标申请多少钱,需要哪些申请材料著名商标通常是指在一个省内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这样的商标也是受到更多法律保护的。而成为著名商标也是要经过认定,同时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那么著名商标......
·事实劳动关系举证责任是有哪一方承担?
在现代这个社会,您都知道,劳动关系的确立的时候,有一种情况是事实劳动关系,这种情况主要是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需要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时候都是因为发生了争议。那么......
房屋拆扦补偿标准2023年有哪些新的政策?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