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处理债务方面的纠纷有哪些注意事项

  生活中,债务纠纷随处可见又不好处理,若是没有注意一些重要的细节,债务纠纷还可能酿成新的纠纷。那么,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处理债务方面的纠纷有哪些注意事项呢,其实这也就是说,处理债务纠纷时应注意什么呢?对于这个问题,下文将一一为您介绍。
  一、处理债务方面的纠纷有哪些注意事项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和我国司法实践,债权人在处理个人债务纠纷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事项:1、个人借款可以约定无息借贷,但如果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经催告不还后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的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2、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法律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3、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4、出现纠纷后双方要注意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二、处理债务纠纷时应注意什么
  处理债务纠纷一定要注意时效限制,具体如下:1、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2、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从收到欠款条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2年)。3、对于不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也就是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长20年保护期的限制。通过上文的介绍,相信您对“处理债务方面的纠纷有哪些注意事项”以及“处理债务纠纷时应注意什么”的相关内容有了更全面的认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生活中,债务纠纷数量巨大且具体情形各异,为了更好地为您化解纠纷,建议您在纠纷发生后,及时将您的具体情况告知律师,让律师根据您的情况,给您提供合理的建议。另外,若是您还有什么债权债务方面的疑问,也可以向律师咨询。
  
  
  
总结:生活中,债务纠纷随处可见又不好处理,若是没有注意一些重要的细节,债务纠纷还可能酿成新的纠纷。那么,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处理债务方面的纠纷有哪些...#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九江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和方式是什么?
      九江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和方式是什么?您现在可能已经发现了身边新的建筑物是越来越多了,这主要是因为国家政府的进步以及社会经济的发展引起的,问题是国家的可供使用的土地毕竟还是有限的,那......


·一、嘉兴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嘉兴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是多少?在嘉兴交通事故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


·商标侵权中的诉讼主体资格
      商标侵权中的诉讼主体资格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交工具的日益普及,有一些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损害了商标权人合法权益,就引起了商标侵......


·地条钢是不是假冒伪劣产品
      只要符合下列条件的,就是假冒伪劣产品:(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2)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商品认证标志、名优标志、批准文号......


·一、租房网签备案怎么交税?
      一、租房网签备案怎么交税?《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


·试用期协议没签劳动合同合法吗
      试用期协议没签劳动合同合法吗不合法,《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所以,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未和......


处理债务方面的纠纷有哪些注意事项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