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确认婚姻无效案件是特别程序吗?

  确认婚姻无效案件是特别程序吗?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不能适用特别程序。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适用特别程序审理没有法律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对民事案件审理适用程序分为一般诉讼程序和特别诉讼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章特别程序的规定,特别程序的适用范围限于选民名单案件、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该章没有审理婚姻无效案件的规定,适用特别程序进行审理没有法律根据。二、婚育无效的救济手段是什么?对于登记错误的登记婚姻导致婚姻无效的救济途径:1、行政救济登记结婚行为是一种行政确认行为,因登记审查不严而造成的无效婚姻,理所当然的应当由登记机关自行纠错,撤销错误登记。在这种救济途径下,行政诉讼应当作为行政自行纠错的后置程序,即当受害人在行政机关不愿意撤销结婚登记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结婚登记,法院审查相关登记材料的基础上,可以做出撤销登记的判决,以达到法律和事实的统一。其中,代领结婚证中可以提起行政救济的只能是被代领人,冒领结婚证中可以提起行政救济的只能是被冒领者,骗婚中可以提起行政救济的只能是被骗一方。2、民事诉讼救济途径受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婚姻无效或撤消“欺诈”婚姻,法院在受理后,应审查无效情形,进行确认。代领结婚证的,应根据受害方意志进行撤消;冒领结婚证的,应确认无效,通知行政机关予以撤销登记;骗婚的,除认定婚姻无效,通知行政机关依法撤消外,还要通知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结合相关知识,我们给您分析了确认婚姻无效案件是特别程序吗这个问题。根据《民法典》,法院审理婚姻无效案件,应该采用普通或者简易程序。因为特别程序是针对宣告失踪死亡、认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案件的。这里要注意,发起这类诉讼,时效也要控制是两年之内。
  
  
  
总结:确认婚姻无效案件是特别程序吗?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不能适用特别程序。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驾车逃逸致人死亡怎么处罚
      驾车逃逸致人死亡怎么处罚社会中,有些司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第一时间不是报警,而是害怕承担责任和受到处罚,就选择驾车逃逸了。另一方当事人由于没有得到及时救治很可能出现死亡的情况。所以......


·离婚必读20条法律知识有哪些?
      离婚必读20条法律知识有哪些??1、哪些婚姻是可撤销的婚姻?婚姻法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醉酒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辆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醉酒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


·公司如何设立董事会呢?
      公司如何设立董事会呢?董事会的组成人员是董事。先要根据公司章程确定董事会的人数,再由股东会选举董事,然后,经选举的董事召开会议,再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的组成人员是奇数,这样便......


·民间借贷中出借人怎么追讨欠款
      民间借贷中出借人怎么追讨欠款一、出借人怎么追讨欠款追讨债务时可以和对方签订还款协议。如果对方并不抵赖,而只是以种种借口拖延还款,那么就可以与其签订还款协议,明确还款的方式和期限。......


·派出所的辨认笔录要求是怎样的?
      派出所的辨认笔录要求是怎样的?派出所的辨认笔录要求是必须是在主持人员的进行之下,而且在此之前的话不能够见到辩认的对象,这些辨认完毕之后才能够做出笔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


确认婚姻无效案件是特别程序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