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嫁女还能获得拆迁补偿吗
外嫁女还能获得拆迁补偿吗
因为政府是按照家庭成员人口的数量来发放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所以有些民众在向政府提供人口数量的时候,把嫁出去的女儿也算入了进来,其实我们所说的外嫁女的这种情况,当时在出嫁的时候基本上户口都已经迁出了。下面我们要了解的内容就是,外嫁女还能获得拆迁补偿吗?
一、关于湘潭外嫁女征地补偿的规定是什么?
从法律上讲,只要户口迁出了,就不再拥有原娘家村的村民资格了,所以也就不能再享有娘家征地补偿分配资格,而只能要求享有婆家征地补偿费的分配权。
征地房屋拆迁安置的对象为:
1、户口在拆迁范围内,有房屋所有权证,并在拆迁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常住人员以及符合农村宅基地审批条件的人员;
2、原有常住户口的现役军人(包括义务兵和未在异地安家落户的志愿兵)及配偶。原户口在拆迁范围内的现役军官,并有房屋所有权证,如其配偶户口在拆迁范围内,可予以安置;配偶已随军的,按照顾人口贰人计算;
3、被征地拆迁人房屋家庭人员中,原有常住户口的在读大中专院校学生(含毕业后待分配期内)或毕业后待业在家,长期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内的;
4、被征地拆迁人房屋家庭成员中,户口在本区工作单位,其他地方无住房,实际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内的人员。实际居住是指征地拆迁公告之日前,在征地范围内连续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
5、被征地拆迁人夫妻,一方在拆迁范围、户口在外地的配偶;
6、被征地拆迁人房屋家庭成员中,在征地拆迁公告后出生、婚姻、复退转军人等已报进户口的人员;
7、原有常住户口,正在劳教或服刑的人员;
8、小城镇建设试点中因户籍制度改革就地农转非、下放知青和60年代下放老居民落实政策就地农转非、土地征用就地农转非及整体撤组转居且实际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内的人员;
9、被征地拆迁人家庭成员中已婚嫁女儿,户口在拆迁范围内,并参与被拆迁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的,可列为安置人口,但不得重复安置。
二、签订征地补偿协议的程序要求是什么?
土地征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程序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具体程序为:
(1)市、县国土资源局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用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2)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地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
村委会或村民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市、县国土资源局或被征地所在的乡镇政府,应告知被征地相对人有权提出听证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
(3)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实地调查被征土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规格等,并现场填制调查表一式三份,由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和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共同确认无误后签字。
(4)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就协议主要内容按照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议事程序等民主程序作出决议。
村委会作为被征收主体的,签订协议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向农村村民公示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由此能够看出,外嫁女还能获得拆迁补偿吗?补偿明确规定,外嫁女的户口只要已经随男方迁出,那自家的征地补偿费用当中是不包括女儿的,不过户口不迁的外嫁女的这种情况相对少见,所以湘潭市政府的工作人员关键是要注意户口上登记的现有人数的,但是女儿嫁过去以后,婆家的征地补偿款是有权享受的。
总结:外嫁女还能获得拆迁补偿吗因为政府是按照家庭成员人口的数量来发放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所以有些民众在向政府提供人口数量的时候,把嫁出去的女儿也算...#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
More>>
·死刑复核程序是什么意思
您知道死刑复核程序是什么意思吗?在对犯罪分子执行死刑之前,往往都是要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这便是死刑复核程序。那么从法律角度分析,该如何理解死刑复核程序?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工程质量保修金3%的政策什么时候实行
一、工程质量保修金3
工程质量保修金3%的政策什么时候实行一、工程质量保修金3%的政策什么时候实行?2017年7月1日实行。2017年1月份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制定并印发了《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两种情......
·喝完酒后开车是一件危险的事情
喝完酒后开车是一件危险的事情,不管是喝了多少都是一件危险的事情,尤其是喝醉了以后,那么一旦是喝醉了以后开车被交警查到后该怎么办呢?又会有什么法律程序呢?醉驾6个月关在哪里还要关多久?这......
·仲裁机构不受理的劳动纠纷情形有哪些?
仲裁机构不受理的劳动纠纷情形有哪些?1、申请请求不适当当事人提出的申请请求应明确、具体、完整,对未提出的申请请求劳动仲裁委不会审理。提出的申请请求要适当,不要随意扩大申请请求范......
·滥伐林木罪的犯罪对象是什么
大部分的刑事犯罪都是有自己的犯罪对象的,这是指相关行为所侵犯的利益,但与《刑法》所保护的法益还是有所区别的。那么对于滥伐林木罪来讲,其犯罪对象是什么呢?我们搜集了相关资料,请一起在下......
·合伙人退伙的情形都是什么
合伙人退伙的情形都有什么《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②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③发生......
外嫁女还能获得拆迁补偿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