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在我国出轨方起诉离婚是否可以?

  在我国出轨方起诉离婚是否可以?
  民法典规定婚姻自由,此自由时间包含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自由是每个人的权利,不管他是否犯错,或者犯罪,都有权结婚,有权离婚,只要遵从法律规定程序就可以了。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二、出轨离婚赔偿的标准
  收集了证明配偶有出轨的证据后,即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可以要求过错方离婚赔偿,下面是婚外离婚赔偿标准:婚外情离婚赔偿包括两个方面: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一)物质损害赔偿的包括:因收集对方有重婚行为证据的花费、起诉费、律师费等等直接的物质损害。(二)由于我国对精神损害没有明确的标准,因此,因为婚外情离婚遭受的精神损害赔偿也没有明确的标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婚外情概率的升高,婚外情离婚赔偿还是有很多人想要了解。在实际操作中,则需要根据以下标准来确定:1、婚外情无过错方精神受到损害的程度。可以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精神伤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如是否出现愤怒、恐惧、焦虑、沮丧、悲哀等情绪障碍;是否因精神和感情受到损害导致身体患病;是否精神抑郁、恍惚,影响工作和生活;是否有精神疾病等等。由于其损害结果涉及人的身体和精神方面,必要时可委托医疗单位作出相应判断。2、婚外情过错方具体的出轨情节。如重婚与通奸相比,重婚过错行为更为严重,危害性更大,属情节恶劣。而通奸行为相对来说,其情节较轻。3、婚外情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如,婚外情一方与第三者的行为,是不是严重影响了无过错方的生活。4、其他相关因素。如双方结婚年限,双方结婚时间长短,双方婚后的感情,无过错方对婚姻生活的付出等等因素都应当作为赔偿考量因素。起诉离婚这是每一个人都享有的自由的权利,法律上从来就没有规定婚姻当中的过错方就没有资格提出起诉离婚了,因此出轨方起诉离婚当然也是能够获得法院支持的。但是像这种情况作为无过错方可以在离婚官司当中提起反诉讼,要求对方给自己赔偿,而且要注意收集一下出轨的证据,出轨一方提起离婚诉讼肯定不会向法院坦白因为出轨所以导致感情破裂要离婚的。
  
  
  
总结:在我国出轨方起诉离婚是否可以?民法典规定婚姻自由,此自由时间包含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自由是每个人的权利,不管他是否犯错,或者犯罪,都有权结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著作权法的基本原则?
      著作权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一、著作权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1)作者利益与公众利益协调一致的原则。当今作品都是在借鉴前人优秀成果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虽然可以视为作者的人格标志和财产权利......


·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经济性裁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进行经济性裁员的情形有以下四种: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2、生产经营发生困难的;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合同......


·商标标识商标侵权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商标标识商标侵权的处罚标准是什么?(1)责令停止侵权具体措施如下: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2)处以罚款对侵犯注册......


·打架斗殴被拘留多长时间?
      打架斗殴被拘留多长时间?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伤情构成轻伤以上,......


·旷工辞退补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旷工辞退补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二项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定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劳动者旷工三天,违反了单位的规定。单位可以和劳动者解决劳......


·广东省抢劫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我国的的各项法律都明确的规范了公民的行为,不得触犯任何的法律条规,如果有犯罪分子以暴力、胁迫等手段来获取其他公民的财产,就已经触犯了抢劫罪,那么广东省抢劫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根据法律......


在我国出轨方起诉离婚是否可以?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