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在一段婚姻中

  在一段婚姻中,面对相同的婚姻问题,夫妻双方有时会面对一方决议离婚而另一方仍然相信问题能够得到和解,这是坚持维护婚姻的一方就有极大的概率成为离婚起诉的被告方。下面我们我将针对被告打赢离婚官司需要怎么做这一问题整理一些与这一问题相关的法律知识。
  
  判决离婚的依据:
  
  1. 主要事实依据:
  
  (1)双方感情是否完全破裂:
  
  双方感情是否完全破裂是法院是否判决离婚的主要依据,但是不否破裂却又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在审判实践中法院,除《婚姻法》第32条规定外,其他情况法院根据双方情绪和当事人表达等实际情况自由裁量,裁决感情是否完全破裂。
  
  (2)双方无有和好可能:
  
  双方有无合好的可能,是法院判决离婚的一个重要依据,原则上通过下列两种情况可以看出双方是否存在合好的可能:
  
  a、夫妻双方的矛盾是暂时性的或根本性的,有无调和可能;
  
  b、起诉离婚一方的态度是否坚决,如其不愿意调解且态度坚决,一般无合好的可能。
  
  (3)是否能够“案结了事”以及诉讼的次数:
  
  如果法院判决离婚后,许多争议无法从根本上解决,且双方矛盾有可能更加的激化,甚至会导致社会事件或悲剧,这是法律的观点和社会现实的矛盾,法院会充分考虑社会实现问题,而不判决离婚。如起诉一方多次起诉离婚,一是表明其离婚的坚决和决心,也表明了双方在感情上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起诉次数越多,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越大。
  
  2. 主要法律依据:
  
  (1)《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a.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b.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c.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d.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e.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f.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 1989年11月21日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a.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b.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c.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d.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e.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f.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g.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三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h.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i.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j.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k.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l.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m.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n.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3) 《婚姻法解释三》第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配偶有虐待、遗弃等严重损害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的人身权利或者财产权益行为,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依照特别程序要求变更监护关系;变更后的监护人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以上就是我们我为您整理的内容,在读过全篇后相信您已经对被告打赢离婚官司需要怎么做这一问题有了答案。真实情况是,在客观条件下达到相应法律法规提供到标准后,无论做出怎样的努力都是无法阻止诉讼方胜诉的,但只要有不符合离婚起诉成功条件的因素存在,被告方就有机会取得胜诉。
  
  
总结:在一段婚姻中,面对相同的婚姻问题,夫妻双方有时会面对一方决议离婚而另一方仍然相信问题能够得到和解,这是坚持维护婚姻的一方就有极大的概率成为离...#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More>>

·民事案件中止审理事由有几种
      民事案件中止审理事由有几种在民事诉讼中,诉讼中止的情形主要有六种,在《民事诉讼法》第150条中有明确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


·怎么具体认定非法集资?
      随着时代的发展,现代人们的观念也开始发生变化,越来越多的不法分子利用我国公民的利益开始进行非法的行为,已经严重的影响了我国公民的自身利益,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怎么具体认定非法集......


·资敌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资敌罪,是指战时供给敌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资敌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


·2023年车船税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2023年车船税征收标准是怎样的?一、车船税征收标准车船税按不同的排气量缴纳不等的税额,具体规定如下:1、1.0升(含)以下60元至360元;2、1.0升以上至1.6升(含)300元至540元;3、1.6升......


·判刑后多久可以保外就医
      判刑后多久可以保外就医一、判刑后多久可以保外就医申请保外就医并没有时间限制,只要逐步完成审批程序就可以申请办理监外执行。二、申请保外就医的情形是什么1、《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


·商标续展全部费用需要多少?
      商标续展全部费用需要多少?  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在商标注册有效期满十年前的一段时间内,依法办理一定的手续,延长其注册商标有效期的制度,那么商标续展全部费用需要多少呢,我们来了解一......


在一段婚姻中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54岁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顾小东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